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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市周庄镇边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5-2035 年)》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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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5: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项目概况(一)规划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边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彰显价值特色与魅力,科学、合理地提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措施,处理好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村民生活品质,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边城行政村村域范围,总面积约 8.06 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边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面积约 0.32 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5 年至 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5 年至 2027 年,中远期为 2028 年至 2035 年。
(四)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
1. 因水而生、圩田聚落发展模式的典型见证
边城 “因水而生,以水筑城” 的圩田聚落形态发展,体现了人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智慧,并以此产生了边城因水而兴的商肆文化,边城的桥梁水系、街巷体系、建筑特色、文化景观等方面都是里下河地区圩田聚落营造与发展过程的典型代表。
2. 里下河地区军事城寨的重要载体
作为元末明初重要的军事城寨,边城及其周边村镇是里下河地区军事发展变迁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红色文化传承地。
3. 里下河地区的乡土文化典型代表
独特的区位特征、人地关系模式与历史发展过程使边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和民俗文化,至今仍影响着边城和周边村民的日常生活,其中 3 项被认定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1 项被认定为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历史文化保护
(一)保护内容
保护内容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村域、名村保护范围、历史街巷、文物古迹及其他遗产四个层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已定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两个层次。
(二)保护区划
将周边河等历史水系外侧岸线围合空间划定为边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面积约 32.40 公顷。

将人民路、国庆路、团结路、东周街、河东场巷、倪家巷等围合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相对集中、历史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好的区域划定为边城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 3.22 公顷。

将保护范围内、核心保护范围之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边城历史文化名村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 29.18 公顷。
(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 历史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保护
保护边城 “九水连圩,一水环绕”、“两轴多点” 的整体空间结构和景观空间体系。

整体保护边城以传统地方民居为特色的传统风貌,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高度、体量和色彩。对周边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或构筑物进行整治,维持传统风貌的完整性。
2. 历史街巷
保护边城村 22 条历史街巷,其中重点保护街巷 13 条,包括东周街、顾一巷、顾二巷、顾三巷、顾四巷、顾五巷、倪家巷、子孙巷、报恩庵巷、当铺巷、马家巷、沈家巷、周家巷;一般保护街巷 9 条,包括徐家塘、张家巷、河东场巷、东大街、立新场巷、滕家巷、兴隆一巷、兴隆二巷、扬长沟巷。

严格保护重点保护街巷名称、走向、宽度、尺度;不得随意更改一般保护街巷的名称、走向,不得随意拓宽街巷尺度。
3. 不可移动文物
保护边城村 3 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边城报恩庵、当铺巷周氏宅、顾五巷民居。文物保护单位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级进行保护控制。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边城村 3 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东周街顾氏宅、马家巷张氏宅、肖凡土冢。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4. 历史建筑
保护边城村 14 处历史建筑,包括顾氏宅、韩氏宅(东周街)、汤氏宅、曹氏宅、仇氏宅、王石安方脉、周氏宅(沈家巷)、张氏宅、周氏更楼、周氏宅(河东场巷)、韩氏宅(当铺巷)、韩氏老宅、边城公社旧址、古城饭店旧址。

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
5.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除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历史建筑外,对边城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经本规划评定,边城传统风貌建筑面积为 12102 平方米。应当保持建筑原有的风貌外观,并进行维修改善,内部允许设施更新,满足生活需要。若因质量原因必须进行翻建的,应以原风格进行建造。
6.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保护边城村 3 棵古树名木,1 处历史码头。

严格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进行保护。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边城 3 项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1 项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兴化都天庙会、兴化银器制作技艺、潘氏中医喉科和边城曲牌。

保护边城其他优秀传统文化 10 项,其中民俗活动 2 项,包括清明会船、佛七庆典;传统中医 2 项,包括谢氏中医、王氏中医;传统技艺 6 项,手工炒米机制作、传统钉鞋制作、“里墼外砖” 建筑技术、大炉烧饼、老鸦繁育、钻篙制作。

对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予以保护。
(五)建筑保护与整治
对边城历史文化名村内建筑采取修缮、维修、改善、保留、整治和拆除 6 种保护整治模式。
三、功能调整与建设规划
(一)开放空间体系规划形成 “一带、一心、两轴、多点” 的景观系统。一条环村滨水景观带、一个综合服务核心、两条文化旅游活力轴和若干景观节点。
(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前提下,对公共环境、景观绿化、乡村风貌等进行整治改善,全面提升边城村容村貌与人居环境质量。
1. 改善公共环境
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空间等方式增加村庄公共空间;加强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 “飞线” 维护梳理工作;结合开放空间体系规划与综合防灾规划,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关注特殊人群需求,以不破坏传统风貌为前提,适当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
2. 推进绿化美化
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河道水系和古树名木保护,并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林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 “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建设;结合开放空间体系规划,充分利用闲置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
3. 加强乡村风貌引导
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风貌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边城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鼓励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四、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
(一)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在保证文物安全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鼓励文物保护单位的多功能使用,建立各类博物馆、专业展示馆、名人纪念馆、故居陈列室,逐步培育为名村文化活动场所、参观游览场所、地域标志性环境景观节点。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结合现状建筑的修缮改造以及村落环境的改善等方式,设置各类场所,为保护非物质遗产提供文化展示、科学研究、参与体验等空间载体,即通过优秀传统建筑的再利用、历史空间场所的恢复以及相关物质媒介宣传等方式实现。

针对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与旅游业的结合,推动其进入市场,如节庆活动的策划、体验类活动的开发等。

附件:规划图纸(村域保护空间结构图、保护范围区划图、保护范围总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规划图、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图、规划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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