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提高兴化殡仪馆的服务质量,满足本地区人民群众殡仪活动需求,兴化市民政局决定投资1.5亿元实施兴化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本改扩建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6043平方米,分为东区和西区,其中东区为现有兴化殡仪馆所在地,规划用地面积9270平方米;西区为扩建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6773平方米。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造升级:①西区新建综合楼、礼仪厅、火化楼等,计划新购置10台新型火化炉替换现有老旧设备,每台火化炉配套1套尾气净化处理设备;②待西区建成投入使用后,东区对原办公楼进行升级改造,拆除现有火化车间、悼念厅等业务用房,新建综合楼、守灵厅及配套用房。③火化炉燃料进行油改气技术改造,铺设天然气管线,火化炉燃料由柴油改为天然气。④改扩建项目完成后不设祭品焚烧炉,拆除现有项目祭品焚烧塔,随葬祭品经打包后送泰州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焚烧发电。本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年火化量保持不变,仍为4500具/年的规模。
(二)运行期间的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遗体火化废气、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等。
(2)水污染物: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遗物、祭品、废耐火材料、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生活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飞灰、废布袋、废活性炭等。
(4)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火化机风机噪声、礼仪厅音响等设备及馆内车辆产生的噪声。
(三)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护措施概述
1、废气
火化废气:每台火化机配套1套废气处理系统,废气采用二次燃烧+急冷+双旋风除尘+脱硫脱酸+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火化机废气净化后排放浓度低于《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13801-2015)中相关指标要求。经预测,项目火化炉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汽车尾气:本项目汽车短时间内尾气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建设单位通过加强对进出停车场的机动车辆管理,尽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停车位周围通风良好,四周以植被加以装饰和掩盖,通过植物吸收、空气流动自由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油烟去除率为75%,净化后的废气引至楼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的标准。
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本项目拟配置1台500kW柴油发电机组用于停电备用。备用发电机运转时会因柴油燃烧排放出一定量的尾气,由于备用发电机使用几率小,且柴油属于低硫燃料,为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浓度小,所以影响是暂时性的。燃油废气经排气管引至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可以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表2第三阶段限值要求,经大气稀释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兴化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后排入中西主干河,不会降低纳污河的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能够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平,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火化机风机噪声、礼仪厅音响等设备及馆内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5~90dB(A),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绿化吸声及加强管理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飞灰、废布袋、废活性炭。火化炉飞灰进行鉴定后,若满足GB1688-2008规定的条件,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处置,否则与应与废布袋、废活性炭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遗物、祭品经打包后送至泰州京城环保焚烧处理;废耐火材料由火化机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生活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地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兴化殡仪馆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经采取本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废水、废气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态环境不发生显著改变;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技术上可靠、有效,经济上合理、可行;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3km范围内及其他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索取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的方式及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在本公示附件1下载,或前往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可在本公示附件2下载,或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人索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公众有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化市民政局
单位地址:兴化市楚水路3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9017089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河新路5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3815907228
邮箱:695061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