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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他做假!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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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21: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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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8日,李某提出向郭某借款7万元并出具借条,但因郭某资金不足仅给付3.6万元。此后,郭某因多次索款未果,遂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借款,并委托法律工作者陆某于2020年9月16日发出要求李某还款7万元的法律服务所函。发函前,郭某已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微信告知陆某案涉借款实际交付本金为3.6万元。发函后,李某未予理睬,陆某遂根据郭某的委托提起诉讼。立案阶段,在填写民间借贷初始核查表过程中,对表中“出借款项时是否存在预扣利息或其他费用”一项,陆某亦未如实填写。庭审中,陆某突然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还款3.6万元。承办法官进一步核查时,陆某谎称其系在起诉后才了解实际出借本金为3.6万元,试图摆脱责任,逃避处罚。

经过法庭教育,陆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1月21日,兴化法院对陆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并当庭送达处罚决定书,陆某当场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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