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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泰州首例|违规饲养大型凶猛类宠物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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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0 10: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1月24日下午,兴化市区阳山北街附近居民发现高某某在家中饲养一只疑似凶猛类宠物大白熊犬后不寒而栗,唯恐凶犬伤人。

经依法查明,高某某违反了《兴化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禁止性规定,在禁养区内饲养凶猛类宠物大白熊犬。当天19时,高某某因违规饲养烈性犬被罚款500元,并被责令十日内自行妥善处置。该案在泰州市范围内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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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宠物犬也逐渐增多,市民群众应自觉遵守《兴化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居民的安全出行和生产生活。

据了解,兴化市禁养大型、凶猛类宠物区域为规划中心城区内S32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和各乡镇集镇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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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 09: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好,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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