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网

查看: 51418|回复: 30

[街谈巷议] 为公路养护工的待遇鸣不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5 11: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管理1 于 2022-11-5 13:14 编辑

  我们在201路站候车时经常会看到穿"兴华养护"字样的养护工,问他月工资是多少?他说只有几百元(具体多少没说);问他做了几年,他说超过10年了;问他有五金一险吗?回复:不知道,好象买过意外险的。
1.这次是看到"兴华养护″的马夹和帽子都是坏得离奇了,"兴华养护″连最简单的马夹都舍不得发更不要说工作服了;
2.每月工资是几百元吗?依我说月工资2000元都不多;
3.养护工工龄有十年以上,有没有五险一金?
4.建议配备电动三轮车(三轮脚踏车己坏得只能推不能踏了)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B水2_副本_看图王.jpg

A水1_副本_看图王.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2:26: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兴华养护是个什么样的企业?周扒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4: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兴化三水园论坛 于 2022-11-5 14:27 编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4: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我们的社会一直在一个怪圈中运作,即那些真正吃苦耐劳的人群所获得的回报往往是最小的。付出与回报严重不成正比!
多劳多得在他们这个群体中就是一句空话,假话,大话。。。。
干最苦最累的活儿不说拿得最高吧,但拿得最低就是社会不公的体现。
现实的世界已经改变不少,那些瓦匠木匠的收入正在让许多人艳羡,月入过万不是梦。坐办公室的可能只有四五千,这才是社会本来应该有的样子。你要收入多,你得去吃苦。你不吃苦收入还多,也可以。你得有人所不能的才能。有些只是蠹虫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5: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5: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资本哪个不想利益最大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6:5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少的钱,这就是底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7:2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廉价劳动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18: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劳动监察应该根据网络舆情,主动到这家企业去看看,查查用工情况,做个舆情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20:0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果是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也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如是超龄人员,工资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约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5 20:4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勤劳致富?满手双茧的劳动者,有几个是富豪?高消费者都不是底层劳动者,穷人存钱,富人借钱,穷人越穷,富人越富,底层百姓只能在温饱线徘徊,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个社会问题,在此不多言,只求”兴华养护”领导多关心员工,提高待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11-6 20: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看到黄马夹和黄帽子真的无语,既有损市容,"兴华养护'的脸面荡然无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6 21:1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兴华养护连自家雇工都养不好,还能养路?这样的养护公司不能胜任这个业务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6 22: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个悲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7 12:41: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21-08-02 16:41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文,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分别为2280元、2070元、1840元。兴化属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830元调整至20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5元调整至20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7 13:0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超年人员劳务用工,工资由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约定,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7 20: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个月只有几百元?  不可思议  弱势群体的工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7 22:1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应该发兴化最低工资标准吧。劳动法,不算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8 09: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养护工看起来很年轻,,到有10多年的工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8 10: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逍遥人 发表于 2022-11-8 09:14
这个养护工看起来很年轻,,到有10多年的工龄了

直接起诉是最好解决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9 09: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经常在公路上看到他,,一晃到10多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9 11: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件工作服风化破损成这样了,还在穿,说明没得换,不知道老板会不会知道,就这么对待员工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9 11: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可能不穿工作服还不行,说不定还被扣工资,所以,哪怕再破也得穿,工人心疼钱啊!希望劳动监察也能看到网友的打抱不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0 08: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心向善 发表于 2022-11-7 12:41
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21-08-02 16:41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文 ...

月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是2070元,因为这位养护工是年轻人工龄也有10多年了,应该有五险一金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0 08: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华养护在静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1 13: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这位阿姨估计几百元的薪资也要泡汤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2 12: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件事情应该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 ,,一是月工资是多少?二是有没有五金一险?这位养护工看起来还很年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4 11: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随缘松 发表于 2022-11-12 12:54
这件事情应该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 ,,一是月工资是多少?二是有没有五金一险?这位养护工看起来还很年轻 ...

养护工大都是老龄人,工资由双方约定不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但本贴中的养护工是年轻人,工资应该按规定办;五险一金现在开始买都不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20 10: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东升 发表于 2022-11-14 11:44
养护工大都是老龄人,工资由双方约定不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但本贴中的养护工是年轻人,工资应该按规定办 ...

不是超年人员起码应该享受最低工资标准M,己经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申请仲裁或起诉黑心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20 10: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养护这块归交通局,兴华公司耍流氓,交通局刘局还是硬正的,你上交通局找刘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18796737586|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网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11-28 13:42 , Processed in 0.093239 second(s), 47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