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1909|回复: 5

[百姓诉求] 千垛派出所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理由的通知书,为什么总打“太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1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朱洪勇多次作案,为何至今逍逍遥法外?
兴化市千垛镇环卫所会计朱洪勇涉嫌违纪违法
      我叫朱桂红千垛镇顾赵村西龙人,身份证321083196411304070,我于4月15日去兴化公安局结报案中心,实名控告朱洪勇的相关犯罪情况。事情已经过了近三个月,虽然我多次催促但至今没有任何书面回复,千垛派出所总是避重就近说问题,我实名举报朱洪勇毁坏渔塘以及破坏渔塘电力设施,而千垛派出所对于毁坏渔塘一事,不问不理不立案。具体什么情况我不敢枉说,但朱洪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案值己达4万多元,为何不予立案侦查?既然不予立案,千垛派出所理应出具不立案的理由书面通知,我也好去检察院提起抗诉不立案的书面理由。我一直想不通,朱洪勇背后是否有保护伞?这个我不管,但中央巡视组对打击犯罪分子的力度,一直是法不容情,现我向潘书记反映相关情况,恳请潘书记查明事实真相,主张正义,不要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但千垛派出所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不立案理由的书面证明,我也向督察大队反映了,但至今没有任何答复,反而受到有人劝说怎么怎么的,说实话大形势下,包庇纵容犯罪分子后果是十分可怕的!
      朱洪勇,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千垛镇环卫所会计,之前任顾赵村行政村总支,2012年因经济问题,被原李中镇党委免去行政村总支职务,后来他通过某领导关系,又担任环卫所会计至今。2025年12月4日,我中标西龙万子圩冲滩鱼塘(原承包人是朱洪勇,:他已养殖16年),2026年1月1日本该渔塘合同到期,我接手鱼塘养殖,可朱洪勇却在2025年12月19日,用大型挖机将鱼塘的圩堤挖开了长约15米,深约4米的缺口,给下轮养鱼带来困难,造成缺口恢复的机械费用约4万元,挂片镇领导安排本镇工程老板林勇,用机械将缺口于3月31日基本恢复(2026年汛期前再加一层土),此款朱洪勇至今没有认帐,并且在外扬言,我朱洪勇不可能承担一分钱,但看那个老吊怎样我,更嚣张的是4月4日下午1时左右当着派出所现场处警民警面扬言,不要说4万就是一分钱我都不会给,其器张气焰不可一世,之前曾被镇纪委处分开除村领导职务,但他依仗市领导的支持,摇身一变竞然又担任千垛镇环卫所会计,恶胆在某领导的纵容下,作案的次数越来越多,就连镇党委都拿他无法。
      2026年4月1日,我塘口正式开始上水,2026年4月4日中午12点半左右,朱洪勇私将我鱼塘的配电柜上新安装的铁门和锁撬开,将闸刀拉开不允许上水,理由是不可以养鱼,导致我没法用电,他不仅构成损害我个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构成了破坏电力设施罪,事情发生后,我再次向派出所反映,派出所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拍照调查,并责成相关领导进了立案审查,4月8日我找镇纪委刘苏尧书记反映,9日镇纪委书记张洪权,要副书记刘苏尧回电话给我,说朱洪勇的行为不归千垛镇纪委管,你还是走司法程序,但我已开始走司法程序,千垛派出所又不出具立案或不立案通知书。究竟谁是朱洪勇的保护伞?在全国反腐形势严峻的形势下,还有人为涉案犯罪分子站队保护,我实在想不通,如果在兴化公安机关这一块走不动,我将向上级司法机关实名举报!有点想不不通千垛镇环卫所工作人员且共产党员,为什么违纪问题不属千垛镇纪委管辖?
      派出所有案不立,又不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任其朱洪勇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结果是十分可怕的,他不仅仅害了朱洪勇在犯罪泥潭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同时也伤害了司法公信力,究竟谁敢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我们不得而之,但朱洪勇铁的犯罪事实无庸置之,两次都有我报警记录,且有派出所勘查的现场证据,为什么千垛派出所总是找出种种理由为其开脱责任,我实在想不通,其背后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非法交易?此案不处理影响甚大,最后肯定会牵涉到某领导的大好前途!恳请潘书记等有关责任人,伸张正义,铲除村里恶霸毒瘤,共同维护社会司法环境,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本诉求未经本人许可不得转载)

反映人:朱桂红
手机:159 5266 1348
2026年7月14日

IMG_20260714_091734.jpg
IMG_20260714_091702.jpg
IMG_20260714_091551.jpg
IMG_20260714_091232.jpg
IMG_20260714_09115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此野蛮要付出代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果涉嫌犯罪就应该依法处置,既保护举报者合法权益,又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人被免去职务,还能找关系当环卫所会计?镇也不敢处理当。真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经济问题被免职,还能到环卫所当会计,后台太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6-7-15 04:53 , Processed in 0.063747 second(s), 26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