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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反映新垛镇多名基层工作人员在安丰桂勇饭店聚餐,恳请核查【14楼新垛党政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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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人客观如实反映情况:
此前本人多项民生诉求长期得不到公正处理。本人实拍视频,新垛镇港西村村支书张驰、村建办彭奎俊、信访办李红干、镇统计办王永林四人,晚间在安丰桂勇饭店共同聚餐饮酒。

以上四人均为新垛镇在岗基层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村务、村建、信访、乡镇统计工作。根据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基层干部应严于律己、规范履职。本人对此聚餐存在疑问,是否属于合规私人聚餐、是否存在违规吃请、费用是否合规。

本人已完整保留现场视频证据,希望相关纪检部门介入核查,公开调查结果。
本人保证内容客观真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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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据本人联络相关渠道打听,系工作人员下班后,有一家小孩缠着要去吃龙虾,拗不过孩子就一起去了小饭店,是私人掏钱,没有人吃请。
请版主们酌情处理,相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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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客服号 发表于 2026-8-4 14:05
据本人联络相关渠道打听,系工作人员下班后,有一家小孩缠着要去吃龙虾,拗不过孩子就一起去了小饭店,是私 ...

4个不同部门,咋会聚到一起的?小孩几岁要去吃烧烤,桌台上有烧烤吗?本人不认可该说法。参与聚餐人员包含港西村支书张驰、村建办彭奎俊、信访办李红干、执法队王永林,均为负责处置我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
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回避,即便自费聚餐,多名涉事职能岗位人员聚集聚餐,极易让人产生利益勾兑的合理怀疑。
恳请相关部门调取饭店监控、消费付款记录,核实聚餐费用出资情况,依法依规作出正式书面调查答复,客观公正回应群众质疑,不能仅凭口头说辞了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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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客服号 发表于 2026-8-4 14:05
据本人联络相关渠道打听,系工作人员下班后,有一家小孩缠着要去吃龙虾,拗不过孩子就一起去了小饭店,是私 ...

难道只有安丰桂勇家有龙虾卖?新垛这么多饭店没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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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这事情没法说的啊,同事之间下班后自费聚餐好像没有严格要求不可以吧,不是上班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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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客服号 发表于 2026-8-4 14:05
据本人联络相关渠道打听,系工作人员下班后,有一家小孩缠着要去吃龙虾,拗不过孩子就一起去了小饭店,是私 ...

人家楼主早有准备,等待“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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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桌子上没有几个梦菜了,能值几个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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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世风日下 发表于 2026-8-4 15:04
这事情没法说的啊,同事之间下班后自费聚餐好像没有严格要求不可以吧,不是上班时间了! ...

普通同事下班自费吃饭当然没问题,但聚餐的这几个人,正是负责处理我实名举报问题的干部。在我提交举报线索之后,办案相关人员私下聚集聚餐,存在利害关系,这和普通同事聚会性质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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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世风日下 发表于 2026-8-4 15:07
桌子上没有几个梦菜了,能值几个钱了…

违不违规不看菜贵不贵。这批人全是处理我举报的工作人员,就在我递交举报之后聚到一起,存在利害关系,有串通商议信访处置的嫌疑,不能等同于普通私人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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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未命名 发表于 2026-8-4 15:13
违不违规不看菜贵不贵。这批人全是处理我举报的工作人员,就在我递交举报之后聚到一起,存在利害关系,有 ...

那你还能不能提供更进一步的相关证据,仅凭你自己猜测不管走到哪你觉得能被采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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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这些人不就是收了好处的那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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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体制内的官吏,在这特别的“反腐倡廉”大运动中,应该每位“公仆”都会如履薄冰于各类规章制度中。如果狂妄自大,一不留神就会被人用“曝光”来上纲上线,再牛的人也没有人护你的短,“大难临头各自飞”是上上策。不然惹得一声骚味后一把火一起烧身,一同被拿下丢官罢职入狱……
​那些资产上千万及上亿的企业或公司老板们,谁都不是老老实实规范于《劳动法》和《税务法》中,说白了就是游走于政策的边缘靠投机取巧才累计了这丰盛的财富。如果视周围人都是傻子,又過上一个不服气又了解一些门道傻子帮你宣传“技巧”。让你一夜回到毛时代的公有制很有可能……
​《千万别无视“法”的重要性,没有人人平等的法时,有钱人与有权都没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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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版主1 发表于 2026-8-4 15:20
那你还能不能提供更进一步的相关证据,仅凭你自己猜测不管走到哪你觉得能被采信吗?
...

我不是猜测,手里有现场实拍视频,完整记录到场人员。该部分应当由纪委去核查,等待官方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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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网友您好!您在兴化三水园论坛发布的反映 “新垛镇多名基层工作人员在安丰桂勇饭店聚餐,恳请核查” 的网帖我们已收悉。收到舆情线索后,我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核查工作,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2026 年 7 月 24 日下午,我镇工作人员李红干因家中 6 岁孙子想要吃龙虾,邀约同事王永林、彭奎俊、张驰等三人下班后前往安丰镇桂勇饭店私人聚餐。当晚参与人员为李红干、彭奎俊、王永林、张驰以及李红干孙子,共计 5 人。聚餐期间,上述 4 名工作人员饮用李红干自带酒水,餐费合计 380 元,由李红干于当日 19 时 29 分通过微信扫码(有微信截图)自行支付,相关支付截图凭证齐全。 本次核查未发现涉事人员存在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违纪问题。衷心感谢您对新垛镇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关注、支持与监督!下一步,我镇将持续深化基层干部作风整顿,督促镇全体工作人员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规范 “八小时外” 活动,坚决杜绝各类作风问题发生。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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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党政办 发表于 2026-8-4 15:35
网友您好!您在兴化三水园论坛发布的反映 “新垛镇多名基层工作人员在安丰桂勇饭店聚餐,恳请核查” 的网 ...


感谢新垛镇党政办的核查回复。对于本次核查结论,我持有不同意见。
1、聚餐发生时,张驰、彭奎俊、李红干、王永林四人,正是承接处置我实名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聚餐时间就在我提交相关举报线索之后。即便餐费个人自费,多名承办同一信访件的工作人员事后私下聚集聚餐,客观上存在利害关系,存在私下碰头商议信访处置对策的廉政风险,不能仅以自费支付就完全忽略该风险。
2、本次核查只核实了餐费由李红干个人支付,但是没有核查聚餐席间交谈的具体内容。我手里持有当晚现场原始视频,将视频连同全部线索向泰州市纪委、江苏省纪委进行实名举报,恳请上级纪检部门重新对该事件开展进一步核查,我愿意配合提供全部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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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无风不起浪,最好单位工作人员自律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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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6: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世若罔闻 发表于 2026-8-4 16:01
无风不起浪,最好单位工作人员自律些好!

感谢网友的关注,感谢社会公众对此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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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发贴人应将手中证据向纪监部门举报,怎么发到“三水园”来了?
建议你进一步了解补充情况,比如:除了这四人之外,有没有其他参加人员?有没有服务对象或企业老板?喝的什么酒?是不是茅台或五粮液等高价酒?吃的什么菜?有没有山珍海味?特别是有没有野生动物?餐费多少?合理不合理?是谁买的单?还有他们有没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另外,你第一句说“此前本人多项民生诉求长期得不到公正处理”,此句会误导网民怀疑你有挟私报复或发泄不满之嫌疑,郑重建议你将这第一句话删掉。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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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jsjh86 发表于 2026-8-4 16:16
发贴人应将手中证据向纪监部门举报,怎么发到“三水园”来了?
建议你进一步了解补充情况,比如:除了这四 ...

感谢网友建议,网友建议补充酒品、菜品、是否酒驾等细节,本人现场拍摄视频仅能够记录到场人员情况,无法看清餐桌菜品、酒水,该部分事实恳请纪检监察机关依职权调查核实。本人已优化网帖表述,举报重点聚焦承办信访事项工作人员在举报提交后聚餐存在廉政风险,不存在挟私报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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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正常下班后朋友们聚聚怎么了?

你娘个老子吃饭会不会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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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6: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补充说明:感谢网友善意提醒,本人对本帖表述做补充更正。本帖核心只反映:承办我实名信访举报的四名工作人员,在我提交举报线索之后私下聚餐存在廉政风险。并非挟私报复,相关视频证据已经实名提交镇纪委,菜品、酒水、席间谈话等细节,恳请纪检监察机关依职权核查,一切以上级纪委调查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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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长外的兴化人 发表于 2026-8-4 16:37
正常下班后朋友们聚聚怎么了?

你娘个老子吃饭会不会涉及...........

普通朋友下班聚餐无可厚非,但本次参与聚餐的是承办我信访举报的工作人员,聚餐发生在我递交举报之后,存在利害关系带来的廉政风险,是否合规交由纪检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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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属于违纪;国家信访局廉洁自律规定明确不准违规接受信访相关人员宴请;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纪律明确禁止私自接触、接受举报人/当事人吃请。

极易形成利益勾兑、通风报信,是纪委重点查处的违规吃喝类型。

重点:不以“谁掏钱”作为唯一标准。哪怕同案人员自愿AA、或者信访工作相关人员请客,只要案件尚在办理阶段,应属于违规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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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请楼主明确说明,这四人中有没有你举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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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楚水一山人 发表于 2026-8-4 16:59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属于违纪;国家信访局廉洁自律规定明确不准违规接受信访相关人员宴请;纪 ...

感谢网友专业解读。我也认同,判断该类问题不能只看由谁支付餐费。本案四名参与聚餐人员,正是承接处置我信访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案件尚在办理阶段,办案人员私下聚集聚餐,客观存在影响公正处置信访事项的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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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泰州头怪 发表于 2026-8-4 17:11
请楼主明确说明,这四人中有没有你举报的对象。

楼主已经说明了,聚餐人员是承办他信访举报相关的四个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是违规聚餐无疑。
四人均为新垛镇在岗基层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村务、村建、信访、乡镇统计工作。
普通朋友下班聚餐无可厚非,但本次参与聚餐的是承办我信访举报的工作人员,聚餐发生在我递交举报之后,存在利害关系带来的廉政风险,是否合规交由纪检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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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春江水暖 发表于 2026-8-4 17:20
楼主已经说明了,聚餐人员是承办他信访举报相关的四个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是违规聚餐无疑。

承办同一信访件的多名工作人员事后私下聚集聚餐,若涉及‌公款支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属于‌违规违纪行为‌。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需严格遵守廉洁纪律。针对此类聚餐行为,主要风险点如下:
‌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参加公款宴请,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如信访人、相关利益方)安排的吃请。
‌严防利益输送‌:若聚餐费用由与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支付,或借聚餐之机进行利益交换、泄露工作秘密,将构成严重违纪甚至违法。
‌注意交往界限‌:即使是私人自费聚餐,若参与人员包含信访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或聚餐场合、言论可能损害公职人员形象、影响公正办案,也应自觉回避。‌‌
若该聚餐仅为同事间正常的私人友谊交流,‌完全自费‌、‌无利害关系人参与‌、‌不涉及工作秘密泄露‌且‌不影响公务执行‌,通常不视为违规。但鉴于信访工作的敏感性和保密要求,建议工作人员保持谨慎,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解或舆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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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14楼已有正式回复。调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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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8: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春江水暖 发表于 2026-8-4 17:20
楼主已经说明了,聚餐人员是承办他信访举报相关的四个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是违规聚餐无疑。



感谢网友的关注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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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8: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jsjh86 发表于 2026-8-4 18:18
14楼已有正式回复。调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新垛镇本次仅核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以此得出未发现违纪问题的结论,我对此核查结论并不认同。本案核心风险在于:信访事项办理期间,被举报对象与承办信访的多名工作人员一同聚餐,不能仅以自费就排除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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