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楼主: 一二山

[监督举报] 尊敬的兴化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勇您好!【40楼/临城网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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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7:01: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环城西路375号那么多的违章违建,打了12345反映,城管部门去了后居然说没有违章违建,请问是哪位工作人员包庇他的!到底有没有呢?那么大块地上的违章你装看不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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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7:45: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估计要进去吃牢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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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7:57: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被告的势力比较大,可能一个电话找个关系就能把事情都摆平!就像庞家村的干部明显的帮住他弄假合同,隐瞒真相!我们真的不服气,难道就真的让这些人无法无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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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8:06: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制作假合同,涉嫌犯罪,建议楼主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公安立案调查后,后纪委可以直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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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8:08: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环城西路375号这块地的问题太多了,曾经有村民举报过这块地当时有违规行为,后来通过关系,花钱摆平了这件事!村干部和有关部门就任由这位老板在土地上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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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8:1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大纵湖 发表于 2025-5-10 08:06
制作假合同,涉嫌犯罪,建议楼主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公安立案调查后,后纪委可以直接介入! ...

后续会去报案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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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8:24: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到底是城管局的哪位干部给这位老板开了绿色通道,那么的违章违建不闻不问,举报也没有用,国家的地方想填土就填土,想围墙就围墙,想搭棚子就搭棚子!只要花钱能摆平的事情没有摆不平的!请求领导好好查查!庞家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简直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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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9: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确切一点,请临城街道房俊主任审阅…


尊敬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勇您好!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3&fromuid=69119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针对兴化市南山社区庞家村原支书庞建新和原村会计葛文捷涉嫌伪造厂房土地买卖合同的问题,现有公开信息中虽未直接提及具体案件细节,但结合同类案件的处理模式及政策要求,可作如下分析:
一、类似案件的共性特征
‌虚构协议或伪造文件‌:多地通报案例显示,基层干部通过伪造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虚构补偿协议等手段侵占集体资产。例如,河北省顺平县齐永喜等人伪造会议记录承包集体林地谋利,滨海新区哈广巨虚构赔偿协议侵占土地征用款。
‌滥用职权牟利‌:村干部常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流转、工程承包等环节进行利益输送。如淮南市杨强通过帮助他人承揽农村工程受贿200余万元,北京市通州区张希臣等人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
二、处理此类问题的典型措施
‌纪检监察介入‌: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地方纪委监委通常会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例如,南京市江宁区对违法占地案件直接移送纪委监委追责,灌南县监委对违法占地责任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司法追究‌:若涉及刑事犯罪,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如淮安市江钊侵吞青苗补偿款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阜阳市张文宾挪用集体资金被追究刑责。
三、建议举报及核查路径
‌向当地纪委监委实名举报‌:提供买卖合同、土地权属证明等证据材料,要求对庞建新、葛文捷的行为展开调查;
‌申请土地行政复核‌: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核查涉事地块的规划审批、交易备案等合法性;
‌关注已有通报案例的处理进展‌:参考江苏省公开通报的违法占地案件(如南京江宁区、灌南县等地的查处流程),推动问题解决。
若查实伪造合同行为,涉事人员可能面临党纪处分(如开除党籍)及司法追责(如职务侵占罪、滥用职权罪等)


一起期待开发区(临城街道)领导如何对此事公正严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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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9: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虽然很为难领导,一起期待开发区(临城街道)领导如何对此事公正严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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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11: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南山社区土地征收的相关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区(街)纪工委将就您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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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11: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临城网信 发表于 2025-5-10 11:1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南山社区土地征收的相关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区(街)纪工委将就您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 ...

涉嫌伪造厂房土地买卖合同的问题,目前是考验职能领导的立场及有所作为,这不是拿领导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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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12:46: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早上管委会和纪委领导已经在调查这件事了,希望领导能给我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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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13: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叁叁 发表于 2025-5-10 12:46
早上管委会和纪委领导已经在调查这件事了,希望领导能给我们一个说法!

好消息,希望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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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13:3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庞建新和葛文捷伪造假的土地买卖合同的证据已经交了一部分给管委会和纪委,后续还会继续提供相关证据,恳请领导重视这件事!能让庞家村给我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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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17:3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据说这个现在庞建新也在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请求领导公平公正的处理这件事!国家的土地,集体的土地,难道就凭他一个支书和会计签个字盖个章就能卖土地了?就能让被告堂而皇之的将伪造的合同交到法官手里了?完全是在藐视法庭,不把司法部门放在眼里,可想而之,这位老板有多大的底气?因为庞建新和他是朋友,他给他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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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17:49: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你一个村干部和会计有什么权利侵犯别人的利益?你们之间到底什么交情? 我恳请开发区领导一查到底,后续会报到公安部门,伪造合同属于合同诈骗!目前土地在征收中,他们 包庇被告的行为我请求领导必须让他有个说法!包庇被告的目的是什么?被告律师在法庭说的交给他的 72000的现金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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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6:0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尊敬的兴化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勇您好!

现向您反映关于南山社区庞家村,原支书庞建新,和原会计葛文捷帮姚老板伪造开发区环城西路375号征收编号A3的土地厂房买卖合同一事,开发区纪委和开发区领导已经简单了解了情况,我们也将姚老板交给法官的伪造合同提交给了2位领导!庞建新和这位老板之前到底存在什么利益关系,胆敢伪造国家集体土地买卖合同,不怕冒着合同诈骗和违纪的风险,在明知道我们在打官司的情况下还继续帮这位老板隐藏真实合同,所以这位老板才敢藐视法庭,是无忌惮的将他们合伙伪造的土地合同交给法官!交给法院的东西还敢造假,证明他们之间的交情很深!姚老板的律师在法庭上说有一笔钱当时是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当时的村支书的,72000元,1999年的72000元相当于现在的几十万了,这笔钱去了哪里?村里还是农经站?但是具法院去调查,村里根本没有这笔钱!那钱又是进了谁的口袋?法庭上的每一句话肯定都不是儿戏,律师说的每一句话肯定也是和当事人反复确认有这回事才敢向法官陈诉的!这些我们都有庭审笔录,后续会交给纪委领导!庞建新是谁给你的胆子,又是谁给你的权利,随便侵犯别人的利益,弄虚作假,村干部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你的会计葛文捷说了,当时是你让他签字的,他也很无奈,因为你是村支书!估计不敢得罪你!等于你随便弄个土地买卖合同,你让谁签字就签字,你说把村里的土地写给谁就写给谁,然后把真合同藏起来,谁给你利益你就给谁?那你的权利也太大了!恳请王勇主任,请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一下这件事情,还请开发区各位领导能够重视这件事!我们作为当事人,受害者我们也一定要他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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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6:27: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既然姚老板的律师在法庭上说的钱是给这位支书了,法庭上的每句话都是作为呈堂证供的,那么就请这么支书把这笔72800的现金去向向纪委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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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6:3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72000元买地的钱到底去了哪里?村里没有账,农经站也没有,那么姚老板的律师说的72000给这位支书的,还说有收据,还请纪委领导了解情况,查查钱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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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6:3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庞建新目前也在管委会工作,他担任庞家村支书时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了!请开发区领导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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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6:4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开发区各位领导,庞家村的干部,为什么姚老板能够在不是他的土地上想围墙就围墙,想填河就填河,想搭棚子就搭棚子,想出租就出租拿一年几万的房租,他有合同证明是他的了吗?你们为什么没有人问!谁是他的保护伞,让他霸占土地这么多年,也有村民举报过,但是这位老板花钱能摆平的事都不叫事!据我了解有村民举报过,后来城管局的干部和村里干部合伙帮他摆平了!要不然他敢在国家的土地上为所欲为啊!到处都有关系,这些帮他的人也是胆子大,领导们也应该好好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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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6:5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开发区环城西路375那么多的违法用地,那么多违建,我们打12345,城管局去看了,居然回复说没有,是哪位办事人员说的没有,明显的包庇他!可能一个电话找个关系就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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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6:5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庞家村原支书庞建新更是胆大,帮老板伪造厂房土地买卖合同让其霸占十几年,就算打官司了,请他交出真合同他也不交,真是太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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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7:0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打12345举报,城管局来了,根本没有用,他们说没有违章就是没有,你让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找个关系一个电话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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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7:14: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霸占土地10几年,并将厂房私自出租给他人获取一年几万的房租,为什么没有人管,他有买卖合同吗?他能证明是他的土地和厂房吗?我昨天已经向领导提出来了,不知道村里和开发区会不会制止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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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7:5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问题不小,希望没人进去吃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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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8:07: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庞建新,姚老板说的72000现金给你的请你交出钱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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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8:1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你一个村干部,现金你有权利收吗?不是农村土地的钱应该都交到农经站吗?姚老板委托律师在法庭上陈诉说的,这笔钱有收据,并且庭后会提交给法庭!72000你交到村里还是农经站了?请你必须给个说法,请广大市民监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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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8:1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认为姚老板不会无中生有嫁祸你收现金72000的,毕竟你帮他伪造了土地买卖合同,你们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到底到什么程度,这个你应该去向纪委好好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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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08:18: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72000是国家土地的钱,是国家集体的利益,这笔买卖土地的钱坚决不能进了私人的口袋!1999年的72000相当于现在的大几十万!根据法律规定贪污30000元以上应该可以判刑了!请求纪委领导一定查出这笔巨额,因为在当时算是巨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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