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对原老圩水利站办公楼进行公开竞价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兴化市安丰镇原老圩水利站办公楼,位于安丰镇原老圩中心路104号,总建筑面积:789.13㎡;2021年9月委托泰州嘉和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实地查勘,评估值为74.54万元。 起拍价:59.63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次 二、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9时至2021年11月23日16时止。 三、本标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无房屋产权证。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结束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时间内),有意者请与联系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六、竞买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以实名交纳起拍金额,未足额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收款人:兴化市安丰镇财政局 ,开户行:兴化农商行安丰支行,账号:3212811001201000054223。 七、竞买人以实名交足起拍价后,本人须持身份证及缴款凭证到镇招标办办理报名登记;招标办明确拍卖地点和时间后,竞买人不得迟到,否则视为放弃竞买。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对竞拍人数不设限制,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九、买受人悔拍,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超出保证金的部分,仍由原买受人承担。镇政府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镇政府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一、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意向竞买人竞买前须自行了解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与标的物相关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费用除过户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外其余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成交后,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四、拍卖成交竞买人如需翻建,须得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分局和安丰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审核批准。 十五、拍卖未成交竞买人冻结的资金5个工作日内返还,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六、招标办仅负责拍卖事宜,不负责协调入住。 十七、咨询电话:13775754615(苏先生) 报名电话:13775754560(宋先生) 监督电话:0523-80959170
2021年11月14日 来源:兴化市安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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