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保证2022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指出,要加强就业教育。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组织政策解读宣讲、一线优秀校长教师报告会、优秀公费师范生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动员广大公费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当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此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于2022年1月7日前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开发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信息、App等有效途径,及时公布并有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
通知要求,全部落实岗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严禁“有编不补”,全部落实任教学校。2022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2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通知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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