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内容 (一)培训机构监管方面 1.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师资力量不足、固定场地及教学设施不达标等问题。 2.私设培训分支机构,委托代培、备案代训等问题。 3.未按培训规定组织教学、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问题。 4.培训管理档案资料造假、伪造学员名册、虚列培训人数、虚造教学内容、虚构考勤档案等问题。 5.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虚假广告承诺“包过”、参与考试作弊、组织人员替考、倒卖职业资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等问题。 6.虚报冒领培训补助资金等问题。
(二)考试机构和考点监管方面 1.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等问题。 2.考培未分离、从事与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安排不具备考评资格的人员或具备考评资格但与其所属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从事考评工作等问题。 3.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考评人员擅自更改考试方式、自行简化考试过程、考生实操考试以问代答等问题。 4.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试作弊等问题。 5.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等问题。 (三)职能监管部门履责方面 1.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经营、投资入股培训机构等问题。 2.培训机构兼职取酬或安排人员高薪取酬、“吃空饷”、违规向培训机构推销培训教材、随意指定培训机构借机谋利等问题。 3.与培训机构迎来送往、亲清不分以及贪污侵占、骗取套取、以权谋私等问题。 4.不公平对待、处理培训机构跨市(区)招录学员等问题。 5.不及时、不真实安排学员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额外增设学员报名条件、不公平对待各培训机构对学员培训的要求等问题。 6.在培训及考试考核中是否存在其他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其他方面问题 其他涉及违规谋利、利益输送、吃拿卡要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问题。
二、专项治理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12388; (二)来信举报:泰州市纪委信访室收,邮编:225300; (三)来访举报:泰州市凤凰路38号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纪检窗口); (四)网络举报:关注“清廉泰州”公众号,点击“信访举报”栏目。
泰州市教育局 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 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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