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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兴化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兴拟征告〔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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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4 17: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兴化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兴拟征告〔20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
经兴化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
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
础设施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临城街道施耐庵社区八里村、八里七组范围
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6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兴化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
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
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
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
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
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於家旺;电话:80261208。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png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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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4 17: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兴拟征告[2022] 7号

兴化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兴拟征告[2022] 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兴化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临城街道施耐庵社区八里村、八里七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6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兴化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
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於家旺;电话: 80261208。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QQ浏览器截图20220824172956.png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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