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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住建发〔202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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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7 22: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住建发〔2022〕156号


关于公布五里西路北、南山路西等三个房屋征收项目实施单位、前期成本测算机构
报名信息的通知

各房屋征收服务单位:
根据开发区计划安排,拟定于近期启动五里西路北、南山路西,红星路东、孙金东路两侧部分企业,兴化市恒源特钢有限公司等三个房屋征收项目的联合调查和前期成本测算。为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依据《兴化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选择与管理办法》《兴化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开发区委托,现公布五里西路北、南山路西,红星路东、孙金东路两侧部分企业,兴化市恒源特钢有限公司等三个房屋征收项目选择实施单位、前期成本测算机构的报名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五里西路北、南山路西房屋征收项目涉及房屋征收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以下简称“号地段”);
2、红星路东、孙金东路两侧部分企业房屋征收项目涉及房屋征收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以下简称“号地段”);
3、兴化市恒源特钢有限公司房屋征收项目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以下简称“号地段”)。
上述三个项目,拟定于近期进场调查。
报名条件
实施单位
1.按照《兴化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选择与管理办法》年度登记备案的规定,已经予以年度备案登记;
2.报名参与本次三个征收项目实施的专职从业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号地段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4名;号地段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号地段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4名;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两年曾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担任动迁组长两次以上,我市2021年房屋征收政策优化调整业务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平均分;
4.报名本次三个征收项目的从业人员不得与我市本年度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已确定的工作人员重复;已经入选我市本年度正在实施的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报名候选;
5.通过抽签入选的实施单位,在调查期内须达到以下工作要求:入户调查率不低于95%,且未入户调查户数不超过5户;查阅档案率100%(无查询结果的实行零报告);完成建筑物和土地合法性认定100%;完成实测面积、证载面积、航测图面积比对100%;制作调查表完成率100%;民意征询意见表有效回收率不低于入户调查率;调查结果抽检复核误差率不超过5%;完成并公示、送达调查认定结果。
前期成本测算机构
1.前期成本测算机构已经列入年度名录;
2.报名参与号地段的前期成本测算机构在上年度兴化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考核等级为优秀,并在我市累计征收评估业务量为15000平方米或150户及其以上者;或上年度兴化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考核等级为良好,并在我市累计征收评估业务量为50000平方米或500户及其以上者;地段无业绩要求;
3.报名参与本次三个征收项目的驻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2名;
4.报名参与本次三个征收项目的其他专职从业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2名;
5.报名本次三个征收项目的从业人员不得与我市本年度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已确定的工作人员重复;已经入选我市本年度正在实施的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含其他乡镇)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报名候选;
6.通过抽签入选的前期成本测算机构,在调查期内须达到以下工作要求:入户评估率不低于95%,且未入户评估户数不超过5户;完成评估项目数量核对100%,完成《现场查勘记录》100%;未入户评估的,完成房屋结构、等级核实;初评结果抽检复核误差率不超过5%;完成样板房基准价格评估报告和分户初评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要求。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单位、前期成本测算机构,需提交报名申请、参与该项目的专职人员花名册、保证完成工作要求和服从项目需要专职人员驻场在位的书面承诺,及报名条件中明确的相关佐证材料;报名单位需安排泰州户籍经办人员并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办理报名;
(二)关于证书。报名期间,泰州市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留存;选定的实施单位、前期成本测算机构的从业人员泰州市培训合格证书继续留存,其他人员证书退回;
(三)关于我市征收业务能力测试合格。因故没有我市征收业务能力测试合格证明的一般从业人员(不含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评估机构驻场估价师),持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每2人视为1名业务能力测试合格人员;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18时,联系人:杨支坚,联系电话:18852621700。
特此通知。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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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7 23:1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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