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全区相关职能部门下沉一线,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对我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的相关案例进行通报。
1. 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泰州市祥和农贸市场内销售百叶的摊贩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检查人员立即对当事人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租用泰州市祥和农贸市场内摊位销售豆制品,其中销售的卤水百叶销价为30元/ Kg,现场计2.56Kg,该种百叶以往销价为20元/ Kg,进价一直未变。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涉嫌哄抬物价,当日,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立案调查,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进行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 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许庄街道重庆麻辣烫店和巴士克两家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工作人员未落实“3天3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许庄街道重庆麻辣烫店和巴士克两家餐饮店作停业处理。
3. 区商务局在分区包干检查中,共发现小型商贸场所存在17处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区商务局工作人员协助商家现场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泰州美豪管理有限公司、思佳乐超市,区商务局对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现场整改到位。
4. 区教育局检查全区各类培训机构(含已停办或注销机构、待转型机构)共计97家,共查实30家已停办或注销的机构没有清除户外广告牌。此类机构已经统一在门外醒目位置为其张贴“该培训机构已停办,不营业”标识。
在此提醒:各经营场所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严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场所(单位)“入口”管理。提醒和督促进入人员完成扫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查验。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发现“场所码”异常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红码”“黄码”人员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未设置“场所码”、未落实扫码验码通行的场所,一经查实依法给予停业等处罚措施。对不配合扫码,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予以治安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主动参与区域规模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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