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市区部分 车驾管窗口业务办理的通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自2022年11月28日起,将暂停办理市区部分公安车驾管窗口现场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暂停办理车管所本部、城东车管服务站、塘湾车管服务站、汽车城车管服务站、高港车管服务中心车驾管窗口现场业务。
二、暂停市区港城考场、飞鹿考场所有(含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和安全文明常识)。已在网上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考试结果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取消考试预约;已在网上预约成功的,由车管所统一取消。取消的约考不收取考试费用,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时间。
三、暂停市区机动车驾驶人现场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驾驶证记1一8分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络学习,学习完成后系统审验驾驶证。
四、积极倡导网上办理业务。近期需要办理机动车补、换牌证、申请6年免检标志、驾驶证补、换证、”两个教育”网上学习等业务的群众,可以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j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以减少公共场所出行。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请与当地邮政部门联系确认相关牌证能够邮寄送达后再通过互联网办理。
五、恢复以上业务的办理时间,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业务安排并及时公布。
六、各县市车管所业务办理情况以各县市车管所通告为准。
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防护工作。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交警支队车管所:0523-86326808 0523-86326815(网办)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2年11月27日
供稿部门: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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