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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人社局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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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 05:0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关于报送2023年度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报送2023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我市范围内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含个体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业务主管部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不进编实行社会化用工)中,人事档案委托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为管理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拟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
      三、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达到《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要求,并经政府人社部门年度审验合格(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四、年度考核要求
正常晋升人员在任期内的年度考核等级应为“合格”及以上;破格晋升人员在任期内的年度考核等级至少要有一次为“优秀”;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特定破格条件的人员,可不受考核等次限制。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打印)一式2份;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文(聘书)及复印件(未取得初级职称者无需提供);
5、任现职(或见习期)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的单位证明材料;
7、反映任现职(或见习期)以来主要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相关佐证材料;
8、任现职(或见习期)以来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专著或译著。
除第1项材料外的所有申报材料须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网络申报平台开通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10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在市职称办的指导、监督下,参考《兴化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议表》相关内容,组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
根据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费按每人80元收取,评审对象需进行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的,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按每人100元收取。
相关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社局5楼506室,联系电话:83228385)。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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