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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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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8 21: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应急〔2023〕43号

各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有储存的危化品经营单位:

现将《兴化市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兴化市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泰州市《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切实做好“六个带头”:
1.带头研究推进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 1 次。
2.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加强培训并统一佩戴明显标识。
3.带头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 1 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对登高、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认真落实“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带头开展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 1 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带头建立健全安全管控机制。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完善举一反三机制,及时吸取事故教训,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6.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常态化组织开展无脚本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企业制定内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6月上旬至9月底)。
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并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上报,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检查、督查出的事故隐患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底)。
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警示约谈。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兴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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