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网

查看: 12380|回复: 3

[通知公告] 警方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27 06:5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江苏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人员,有力净化了全省网络社会环境。

截至目前,全省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124起,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000余条,关停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37个,并依法对造谣传谣网民进行查处。
现公布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苏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杨某编造
“幼师肉偿打车”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浙江杨某为恶搞他人,通过某货运打车软件发布虚假订单,终点设为苏州某幼儿园,并备注“我是一名幼师,身上没钱付车费,路上可以让你***”。随后该订单被他人截图后大量传播,累计浏览量9万余次,造成恶劣影响。苏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杨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苏州公安机关已对杨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二
盐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吴某某编造
“小学生被老师打死”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盐城吴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故意编造发布“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不幸离世,被老师打死”谣言信息,累计浏览量12万余次,造成恶劣影响。盐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吴某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盐城公安机关已对吴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三
连云港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孙某某编造“输液时被陌生男子拔针扎进水桶”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连云港孙某某为博取关注,故意摆拍“输液时被陌生男子拔针扎进水桶”谣言视频。相关谣言视频被媒体报道,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连云港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孙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连云港公安机关已对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四
无锡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杨某编造
“30多岁姘头扎死61岁老太婆”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无锡杨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61岁的老太婆被杀,离谱的是杀她的是一个30多岁的姘头”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无锡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杨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无锡公安机关已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五
淮安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编造
“4名学生自杀死亡”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淮安陈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五一期间某区有4名学生自杀死亡”谣言消息,引发公众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淮安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陈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淮安公安机关已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六
盐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朱某某使用人工智能应用
编造“女大学生遭持刀袭击强奸”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盐城朱某某为谋取流量收益,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编造“中国浙江省温州市一女大学生遭持刀袭击强奸”谣言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盐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朱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盐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七
南京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吕某某编造
“南京南站出租车罢工”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南京吕某某为博取关注,故意拍摄南京南站出租车排队进入停车场视频,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南京南站出租车罢工”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南京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吕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京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吕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八
徐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池某某编造“男
子杀死父亲儿子并埋在自家院内”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徐州池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凭空捏造发布“邳州一男子和老婆离婚后与父亲吵架,一气之下将自己父亲和儿子杀害并埋在自家院内”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徐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池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徐州公安机关依法对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九
苏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毕某某编造
涉“江西胡鑫宇失踪事件”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以来,苏州毕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符合立案要求却不立案”“公安系统将重新立案调查”等多条涉“江西胡鑫宇失踪事件”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苏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毕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苏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毕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案例十
扬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郑某某编造“男子
在工地宿舍多次强奸同乡妻子”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扬州郑某某为吸粉引流,在网络平台凭空捏造发布“一名男子在工地宿舍对同乡的妻子实施多次强奸”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扬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郑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扬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郑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来源:江苏警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7 17: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恶意造谣是可恶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8 08: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造谣的绳之以法,传谣的也应制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8 11: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严查严打点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18796737586|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网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11-26 19:48 , Processed in 0.049038 second(s), 18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