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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注意!最高奖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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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8 21: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即日起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工作


奖励对象
对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依据相关标准给予奖励。
奖励范围和标准
1. 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具体以现场照片、视频和报警记录等为证,经警方核实确系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水库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报警并成功制止的,视情给予100-500元奖励。2. 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能够积极施救或协助相关部门现场施救的,视情给予1000元以下奖励。3. 发现未成年人落水,不惧危险,挺身而出,成功救出落水者,经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视情给予2000-10000元奖励。4. 本奖励办法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这类人群可用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5. 负有特定义务关系人不在奖励范围。
三、奖励原则和要求
1. 奖励事项的调查核实、推荐申报工作由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2. 日常奖励由事发地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具体奖励办法请各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市公安局、市基金会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集中奖励。3. 对被认定有功的群众,但未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参照“奖励范围和标准”的第1条和第2条执行。4. 多人举报同一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5. 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举报人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炒作相关内容,严禁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公民个人隐私。违者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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