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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疯狂”的背后,并非是为了挣点“律师费”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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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8 07: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浅议“于根洋律师赚了多少律师费?”——基于“因大营镇王继宏副镇长和高港村结报员王进方挪用6500元公款引发的土地确权诉讼案件”
本贴核心焦点:
1、虚假诉讼
2、绑架兴化市人民政府
3、从大营镇人民政府和高港村赚取的高额的律师代理费用


前贴,大营镇副镇长王继宏和高港村结报员王进方挪用公款支付给殷稳生做律师费,涉及两个案子6746号案和6729号案。这两个案子是虚假诉讼,没有进入实体审核阶段,因行政诉讼而中止并撤诉。此后引发了10多个行政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

2022年,高港村的法律顾问由殷稳生律师,变为于根洋律师。
为什么突然变了?
于根洋律师曾告诉楼主家,因殷稳生律师退休,兴化司法局指定高港村由他负责。
殷稳生律师现正常营业,没发现退休。
今天,楼主找兴化司法局核实,答复没有指定于律师为高港村的法律顾问。
是不是王继宏副镇长分管高港村这一片,王继宏指定的?不知道。
请王继宏副镇长出来答复一下!

于根洋律师,从6746和6729两个虚假诉讼的案子引发的后续案子中,目前已赚了多少律师费呢?

1、请求撤销证书的行政诉讼,有5个案子中将大营镇人民政府作为第二被告。
已经历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没有结束。
按兴化行政诉讼的律师收费行情,一审5000元、二审3000元。5个案子,就可以从大营镇政府赚取4万律师费了。
【备注:列为第二被告的理由是,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7条。,乡镇人民政府对土地确权材料有初审的法定义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有证据表明,大营镇人民政府(核心指大营农经站)直接参与伪造土地确权档案材料,并报送给兴化市确权办

2、请求确认王春方、王大仁、王大满(2016年腊月已死)的合同无效的民事案件(实际没有签订合同)。
已经历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没有结束。
参照兴化行政诉讼的律师收费行情,一审5000元、二审3000元。1个民事案子,就可以从高港村委会赚取8000元的律师费了。

3、与大营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已经历一审,诉讼程序没有结束。
按兴化行政诉讼的律师收费行情,一审5000元,2个案子,就可以从大营镇政府赚取1万律师费了。

初步统计,已赚取58000元,估计6万元左右吧。当然具体金额多少,有没有依法纳税,要问律师本人。


因涉及虚假诉讼,知情人将持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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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8 09: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有名有姓有数据支撑,想弄清楚还是很快地,找出这些人分别谈话,应该能找到突破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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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8 10:5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呵呵!不该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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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8 20: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总会找到充分的理由,不过,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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