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22日及9月26日,本人二次通过网络举报的刘居云、张德坤夫妇及徐兴祥等人套路诈骗及法官枉法的内容,感谢广大网民的关注及点评,但是未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关注及回复,所以本人再次通过网络进行举报,呼吁,请广大网民陆续关注,揭开相关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以还本人对政府的信赖,相信法律的公正,希望鑫润公司的债权人及所有执行鑫润公司人的关注并主张权利。 一、鑫润担保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居云目前债务缠身,被法院执行案件若干,涉及债务几个亿,该公司采用金蝉脱壳之妙计,将可收回的若干债权非法转让给无债务关系的其他人,并与债权受让人恶意串通损害真正债权人的利益,使得法院无法执行到鑫润公司通过转让债权已回收到的款项,犯有拒执罪,目前刘居云及幕后保护伞一帮人,其中不泛有党员干部,政法部门等的相当一帮人,有些人放高利贷与其苟连,有些人收受贿赂为其出谋划策,充当其马前卒,保护伞。 二、领导干部张德坤一家(目前是凤凰大酒店老板)与鑫润公司合谋、串通诈骗我就可以看出,鑫润公司及刘居云出具委托书给张德坤夫人戴晓玲与我谈解决担保问题,承诺只要我给付48万就可取消我夫妇的担保责任(上一帖举报已详细说明),否则我凭什么在2015年10月6日就给付戴晓玲48万(我与戴晓玲并无债务关系)给付48万后,鑫润公司又将总担保责任525万元债权转让给本公司会计胡俊荣。 三、法官枉法,滥用职权:胡俊荣收到525万元债权转让后,即到法院起诉所有担保人,法院于2017年6月9日作出判决,判令10个担保人中的8人偿还担保债务273万元,鑫润公司债权转让525万是否违法转让,法官不调查债权转让525万的真实性,也不移交公安审查就枉法将债权525万判决成273万,兴化法官就帮忙变违法为合法,这么好的法官哪里找,比刘居云等家里人还好。 四、徐兴祥、刘宝珍在代鑫润公司及胡俊荣法律服务过程中串通诈骗的事实,二代理人凭胡俊荣的特别授权委托书找我谈,双方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并承诺只要按“和解协议”给付款就取消我夫妇的全部担保责任,当日我就付了25万元,尔后胡俊荣不承认“和解协议”并通过民事单独起诉我夫妇,兴化法院朱钧作出1281民初1524号判决书,此判决书事实不清,枉法审判(本人9月26日已上网实名举报,题目为:公正只是幌子,枉法才是实质),请问朱钧法官你认定“和解协议”无效,那徐兴祥、刘宝珍凭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我签订“和解协议”并收受我25万元属什么性质,是否违法?如违法你为什么不移交公安审查,法院难道是鑫润公司刘居云、胡俊荣家开的吗?法院有无监管、审查机制。(本人于9月26日也将举报材料通过EMS邮寄给兴化法院钱惠彬院长) 五、我在上网举报后,又到公安部门举报、报案,公安答复如法院不移交,公安不好受理,难道公安希望事件闹大,有流血事件、极端事件、或等待把那些涉黑、涉恶、涉骗的人养大、养肥、给公民造成更大伤害后才能受理此案吗?请问公理何在,请问公安部门我们将到哪里伸冤。 我以上几次实名举报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与我核实,我将提供相关证据。 我们夫妇希望纪委、监察、扫黑办严查张德坤夫妇等党员干部涉纪、涉法、揭开他们与鑫润公司勾结的盖子,打掉保护伞。 我们夫妇希望兴化法院严查朱均等人是否枉法审判,是否与刘居云、胡俊荣及他们的代理律师有勾连,是否有利益输送。 我们夫妇希望公安查明事实真相,受理我的举报案件。 如政府相关部门不闻不问,我们全家将伸张正义、战斗到底,并将去北京上访,我们等待兴化相关部门去北京截访,希望广大网民提供去北京上访的合法途径,盼正义之士支持。 反映人:王金付 潘莲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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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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