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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基层父母官,为什么把你的子民当傻子看?【10楼号称北蒋村委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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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5:0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海南镇北蒋村土地确权公开了,无田户确权需缴600元土地确权费,但到现在都没有一分地,收了村民27.6万元,报上去只有11.52万元,2023年法院判决1200元每亩,村镇只给600元每亩,村镇腐败不堪设想,北蒋村4000多亩,确权只有1700亩,二千多亩渔塘已有二十多年收入供村镇使用,几千万财务不明不白,村民要求公开,村镇想方设法阻拦,请问基层腐败什么时候才能铲除?-旦丑闻曝光,中纪委,省纪委能不出手?地方官员看你还有啥招?友情提醒,千万不要举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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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5:2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们就纳闷了,这些无田户为啥没田。98年他们有田吗?  江苏省政府36号文件规定,要以二轮承包为基础确权,按照台账、合同、证书确权。兴化上报给省里的确权政策文件(114号文件),也是这么说的。  无田户从哪里确权啊?从机动田里给无田户确权吗?  你说的这个无田户交钱可以确田,有法律或者兴化的政策依据吗?  交600块钱一亩,又是什么意思?是农业局承诺的,还是哪里的干部承诺的?  ——兴化农业局分管吴胜国局长,请出面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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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8 15:3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82年第一轮分田就没动过,村里98年将一千亩左右的三级田收回开渔塘,镇里将1300亩荒地开挖成渔塘,承诺2003年返还北蒋村,到现在还没有归还,上一代父辈的田一部分被村收回开成渔塘,一部分做连圩征用,也没有第二轮的说法,你们说,此情况老百姓如何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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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8 15:4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村镇使用北蒋村2000多亩你说有没有机动田,只是因为2000多亩田收入不明不白,也就成了某些人口袋里了,所以六百多人一直没田!谁能真正为普通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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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8 15:49: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镇里1300亩合同期2003到期,一直不还北蒋村你公不公平村里1000亩左右的低洼农田开挖成渔塘收入供村使用,所以说六百多人无田一直就是镇里和村里阻拦!可以说,怪不得无田的农民,他们也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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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5: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这一看,有田头(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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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0: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QQ浏览器截图2024011820555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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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问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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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0: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谁能答复?答复的不答的,切中要害的永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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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 11:1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尊敬的网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北蒋村委会的工作的关心与监督。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15年确权工作开展后,由于北蒋村“一事一议”的费用一直是摊派到亩,公共设施建设大部分都是种田户所出费用,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收取每亩600元一事一议费用。后通过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多次讨论,为最大化保障村民利益,决定不收取该项费用,对已收的村民全部退还。目前,该费用现已全部返还到位。 2.2023年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把北蒋原十一组田块,拿出来补偿给无田户。因该田块已经发包,招标价为每亩600元,故决定给予无田户按确权面积乘以600元测算兑付。待下轮发包时,继续按发包价发放。  3.北蒋村(北蒋自然村)现有耕地面积约1700亩,湖荡面积约1000亩,并非网友所说的4000亩。 ​如网友还有不清楚的情况,请直接联系村委会解答,联系电话:13338878880(蒋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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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 20: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依照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等行政机关必须向村集体公示集体财产状况,村民有权查阅复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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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 20:1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依照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等行政机关必须向村集体公示集体财产状况,村民有权查阅复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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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 20: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由于北蒋村“一事一议”的费用一直是摊派到亩,收取每亩600元一事一议费用
北蒋村(北蒋自然村)现有耕地面积约1700亩,湖荡面积约1000亩

乖冬冬,怪不得抢着做干部,甚至不惜花钱贿选,单这一事一议会费基金就达到一百多万?怎么花出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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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 08:01: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二轮承包,机动地上报到兴化有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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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 08:0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机动地,是机动耕地,相对于承包地而言的。湖荡这种后来改造的蟹塘、鱼塘,不属于机动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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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 08:3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山水园散客 发表于 2024-1-21 08:01
二轮承包,机动地上报到兴化有登记的。

兴化市98年二轮承包政策的43号文件中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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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13:23: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湖荡、荒地改造成的鱼塘、蟹塘,属于自然资源,不属于机动地。根据98年兴化二轮承包43号文件,承包地、机动地都属于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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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20:5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搞不懂了,为什么要交600元土地确权费。还有干部又收蟹塘管理费了,每亩收100元,干部没钱用了,就问老百姓收,怪不得争着当干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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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4: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问题的问题,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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