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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生活区的“不雅环境”,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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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20: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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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23: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应该是先有坟后有人,可以与坟主亲属协商沟通,出点费用请其配合迁离,人气旺的地儿,坟中的主也难安宁,迁走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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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 12: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事,只有坟主亲属协商沟通,千万不可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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