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要涨田亩租金,我们没同意,村部各种刁难,把泵房琐眼用胶水堵死,不让打水,要是耽误了放蟹苗,损失谁来承担?”
2018年,外村的陈女士(化名)一家来姜堰承包了大片土地,用于开挖蟹塘,进行螃蟹养殖。这原本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的好事儿,但最近因为田亩收费增加的事情,陈女士和村里闹得很不愉快。
“合同约定租期10年,田亩费依照粮食的涨价幅度上涨,去年底刚从925元/亩涨到1000元/亩,前段时间又要加钱,依据在哪里?有文件吗?”连同陈女士在内,村里共有三家承包养殖户,对接连涨价都表示拒绝。
春季是螃蟹的繁殖季节,也是最适合放苗的季节。此时水温适宜,养殖环境相对稳定,螃蟹的生长速度快,适应能力强。根据陈女士多年养殖经验,通常在春季三、四月份放苗,往往能有较好的收获。
“养螃蟹哪能离得开水,我们从东台拿籽、育苗、放苗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泵房突然不让用,隔壁家已经因为这个事情损伤了大批蟹苗。”陈女士说,养蟹前期投入上百万,全家人的心血都扑在蟹塘里,希望该村能够按合同办事,不要随意阻碍正常的养殖生产作业。不少网友对陈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也有人猜测或许与复耕费未足缴有关。
网友:zhljqf8712652
216亩复耕费两万少了,一般是300块一亩田。
网友:apchy
这个合同本来就违反了国家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是无效合同,不存在违反的说法,否则承包人在多次涨租金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去法院打官司?把好好的良田挖了养螃蟹是太荒唐了,必须撤销合同复垦种粮。
网友:德胜太祖
建议找个懂行的人咨询下别到时候吃亏。
网友:好客泰州欢迎你
镇政府应该主动站出来,理一理这事,让事情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
当地镇政府回应
3月20日,当地镇政府答复:网友您好!接到您的反映,我镇第一时间与相关村联系,据反馈,因该养殖场实际面积比原定面积多了十五亩左右,按照土地复垦规定还未缴足复垦费,而电灌站也为村集体租用。针对复垦费收缴,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具体的相关村也将主动联系做好详细解释和后续工作。
小编有话
镇政府答复次日,陈女士传来消息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村里解除了泵房禁令,后期将定期缴纳电灌站使用费,并重新测量蟹塘实际面积,商议之后的田亩收费标准。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外出务工或就业,导致农村留守的主要是老年人和儿童,劳动力的短缺成为农业生产的一大难题。同时,农村地区的收益相对较低也让许多农民对耕种失去了热情,大量耕地因此被荒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越发普遍,信息不对等、沟通不到位,常常引发纠纷,期待各地村干部实质性化解矛盾,尽最大努力平衡双方利益。
而网友提出的农村耕地荒废危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保护耕地资源,提振农民的种地热情。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在宏观政策与个体行为间实现有效衔接。只有政府、企业、农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村耕地资源,确保粮食供应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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