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网

查看: 97133|回复: 186

[监督举报] 请市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确认此菜市场的合法性【145楼城管局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28 09: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学生放假了,又搬回到西门居住。

早上5点半左右在三水园文林桥上买菜,还没买好,城管来了,把菜农往下赶,还说让卖菜的到下面去卖(有没有配合我不知道)。城管5点半就清场了?



有卖菜的的不愿意下去,告诉我说下面收钱,自己是垛上的,自家长的自己出来赶早卖,卖掉回家还要浇菜水。问他们是城管收钱还是菜市场收钱,说不是城管收钱,反正有人收,不给票。


收费↓


从桥上拾阶而下,果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买菜的卖菜的接踵而至,人流量非常之大,比学校附近的菜市场热闹多了。


这个菜市场原来也是居民区,河边还有公厕的,后来政府征收,都拆掉了,北边部分改建成了停车场,而这个南半边怎么就成了菜市场,不得而知。

IMG_6534.jpg

IMG_6533.jpg

IMG_6539.jpg


据在里面做生意的讲,他的固定摊位每年交1800元,没有固定摊位的每个来卖东西的每天5元,分文不少。他们也听其他人说来收费的是承包的,至于跟谁包的,包多长的,他们只是卖菜的,有人收钱就给呗。

IMG_6540.jpg

IMG_6535.jpg

IMG_6537.jpg

里面的摊位确实不少,一个紧挨着一个,三五成群的围着买卖。

转了几圈,看不到关于此菜市场的任何哪怕半点信息,这是为什么?这些搭建的摊位是不是违规搭建,城管局请解释下。

特意在进出口大门位置仔细找,也没看到公示信息,也不知道这个菜市场的官方命名,也没有市场监管的人员和设备,它的运行责任方是谁,为什么没有公开的信息,哪个部门对此负责?





一周前,听门口人说起,阳山大桥下南北的航道河里有人趟螺蛳,就有人跳出来收费,趟螺蛳必须分给一半给他,也说这大河是他承包的。给的人继续趟螺蛳,其中有个人没给还被打进了医院,还没出院。之前也有打架的,趟螺蛳的,张网的都有,怎么就一直被这些人承包的?
那个把人打进医院的,派出所没有处警吗,有没有移交检察院、法院追究寻衅滋事?


相必大家心里都清楚,承包个“鬼”呀!航道河可以承包吗?拆迁后的场地真空期可以承包吗?谁包出去的、招标流程在哪、请把标书复印放大公示在主要路口!

强制收费的为什么可以横行,存不存在“该管不管”?

任由这些人打人、赔钱、打人、赔钱,形成恶势力,在淫威的笼罩下收取所谓的“管理费”?

请相关部门确认一下此菜市场的合法性并公示相关信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09: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仔细看了这个视频,视频中一女士向菜农收取摊位费,钱一收没有给菜农任何凭证。按规定,收费是应该给票据的。

n1.png

n2.png

n3.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这是收款方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付款方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因此,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发生了经营性的收费行为,就必须开具发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发票的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等管理要求,以及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收款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付款方有权要求其补开发票或者向税务机关举报。

收费必须开票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
收费不给票无非就是:一、私人侵吞,逃税;二、未经审批,不合法的收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0:0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菜场存在好多年了,肯定是合法存在的,应该有营业执照,要不然,城管局,市监局肯定是要取缔。无证经营是非法经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0: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心无杂念 发表于 2024-7-28 10:03
这个菜场存在好多年了,肯定是合法存在的,应该有营业执照,要不然,城管局,市监局肯定是要取缔。无证经营 ...

都是以讹传讹吧,正如帖子里问的,这个市场叫什么?合法的为什么没有相关信息披露,不可能没有负责此安全运行的管理机关吧,比如: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检疫安全、公平买卖安全等,都不需要负责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0:3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地头蛇收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0:3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确实问题不小,没有市场监督员,没有监控,万一有细菌毒素超标,蔬菜农药残留,吃进了医院是找不到哪个卖的。流动卖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0: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关注,楼主此贴有水平,分析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0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早上五点半,城管来的真及时,还加班加点,其中必有奥妙,这不是便民菜场,而是个别人画地圈钱,也请相关部门查查,假如非法收费,没收其非法所得,相关责任人也要处理,还兴化一个纯净的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3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存在就是合法,真是吃饱了没事儿干。你看人家收费多合理,年摊位费才1800元一年,其它菜场都是几万到大几万,谁受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3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马路市场已存在多年了,市城管、市场监管、交警、昭阳街道、水务等单位都相互推卸责任,平时根本就没任何单位过问,任其泛滥成灾,祸害于民,有市民投诉时,他们还帮着贩子说好话,可悲的社会啊。 本来是拆迁待用地段,却被几个贩子强占着,连路灯和自来水都能接通,能力确实非同一般,牛逼得很。马路市场里违章建筑遍地开花,食品安全无人检测把关,明火使用无人禁,家禽流感无防范措施,蔬菜农药无人检测,不知出了人命大事后,最后谁是倒霉蛋? 几个贩子很张狂、更嚣张,他们说:强占着这一大块地方,是为了他们几个人要吃饭。不知我们兴化150万人口的大县,是不是政府都要安排地方让没工作的人们去经营做生意、并让他们向其他摊贩收费? 我们兴化这些年来,政府一方面花了不知多少亿来搞创建的投入,单几个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就花了几千万。另一方面却容忍所谓的“烟火气”马路市场的存在。凌晨二、三点钟就有小贩子为争好地段而发生争吵,小三轮的喇叭声、鸡鸭鹅的叫声,更是让附近的孩子无法入睡。这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还是让附近的市民受罪?有这样搞创建的吗?几个贩子一年收的大几十万的摊位费合法合理吗? 这个马路市场既不是什么正规市场,也不是什么政府建的疏导点,而是几个神通广大的贩子挣大钱的聚宝地。他们什么证件手续都没有,只要上边有人罩着,他们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在挣着钱。如果政府想要用到此地,对不起,先安排好下一个经营场地供他们继续使用,再把违章建筑的棚子安正规价赔偿一下,否则免谈,因为他们已尝到甜头了。 这个“毒瘤”已长了几年了,附近的市民深受的毒害有多大,不知市长、局长们能体会得到吗?“毒瘤”何时能被拔除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4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南京黑客 发表于 2024-7-28 11:36
这个马路市场已存在多年了,市城管、市场监管、交警、昭阳街道、水务等单位都相互推卸责任,平时根本就没任 ...

别那么危言耸听,老百姓图的实惠,菜价便宜,收费又低,有什么不可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几个贩子一年收的上百万的摊位费合法合理吗?

你以为政府真的管不了几个斜头?你就这么肯定这些人不去公关政府内的官员寻求庇护?兴化的政法机关都是摆设吗?此菜场存在了这么多年,不排除有人已经“下水”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信息不透明,就是问题中藏着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4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这样的黑巿场必须整改!如果有些不法商家,出了问题,谁担得起这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5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文林北路大桥上,每天早上都有这么多车辆乱停乱放(违停)在桥面上。 前段时间早上送孩子上学经过此路段时,总是因交通堵塞学生不能按时到校。两边的违停车辆把路堵死,行人及电动车只能在马路中间行走,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因违停车辆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流血事件)哪个部门担责? 现在好像还在创建文明城市吧?难道这样的状况不影响创建评分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桥面上好像是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希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能重视一下,要求相关部门,按法律规定依法执法,处理一下民生大事。消除隐患,杜绝流血事件发生,还路于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1:5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真的搞不懂,法治社会的今天,为什么任由这几个贩子为非作歹、把人民的天下(块),当着他们捞钱的资本?是谁允许他们这样干的?扫黑除恶为什么没把他们几个人办进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0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几个贩子应该是上过钓鱼岛和保卫过南海的,否则有这样大的特权和牛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0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水应该比较深,估计有名堂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0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公安局应出重拳打击涉黑人员,拆迁待用地块被强行霸占,搭违章、收保护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1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没有保护伞就没有黑社会,这帮人真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在这么大的空地,搭了这么多违章建筑,城管局是看不见还是参与分…?市委市政府应纳入打黑对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17: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块空地,没有二证,水电是怎么开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2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老百姓去开个水电户,又是要房产证、土块证,真想不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2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2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心无杂念 发表于 2024-7-28 11:40
别那么危言耸听,老百姓图的实惠,菜价便宜,收费又低,有什么不可行? ...

等你买到变质食品时,你就不这样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29: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官场谁较真谁倒霉!当年城管局许许多多人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临时疏导点,马桥路马路市场都收费养人。北水关大桥还有专门的公家环卫处菜市场500多平方米,后来同工同酬了,环卫处还有北水关几百平方米的菜市场,现在什么都由政府安排支出了,一切公家账上什么都没有了!无考核的收支二条线谁有积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3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问责″城管局″政府拆迁待用空地,被个人搭了这么大的违建物。中队人员是看不见还是收了好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4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法律工作者 发表于 2024-7-28 12:17
这块空地,没有二证,水电是怎么开户的???

有钱好办事,只要舍得花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4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是政府征收的待用地段,却变成了几个贩子的自家三亩自由地,还堂而皇之的搭起大面积的违章建筑物,并能接通水和电,确实牛逼得很,社会风气真的很悲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8 12:54: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政府对几个邪头占着政府征收待用的地块建马路市场也是视若无睹、置之不理,任其泛滥成灾。更令人震惊的是,占着政府几千平方米几个邪头,竟然还用混凝土把地面浇筑了一下,搭了那么多违章建筑,目的是便于他们安排更多的摊位好收取费用,每天约千元的入场费,就进入了这几个人的腰包里;垃圾被贩子随手倒入河边,随着水流被冲向下流;整个马路市场里是臭气熏天、污水满地,就像走入印度的贫民窟区,脏乱差的状况令人恶心、不敢踏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18796737586|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网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11-23 11:56 , Processed in 0.088091 second(s), 53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