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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退役武警维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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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2:0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退役武警武信升权益申诉
各位网友:
大家好!我是江苏省兴化市周庄镇退役武警武信升。1988 年退役后,于周庄镇担任辅警一职,直至 2011 年 6 月 11 日,在辅警岗位工作长达 24 年。然而,在此 24 年期间,周庄镇政府违反了《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江苏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履行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的法定职责,全然将良知、道德和责任抛诸脑后。
如今,我年事渐高,因缺失养老和医疗保障,承受着沉重的经济压力。今年,我已多次就此事向有关单位进行投诉。
我要质问周庄镇政府各位领导,在我未予以授权的情况下,江秀玲有权代我签署文件吗?有权代我领取补偿金吗?退一万步讲就是我同意。用现金补偿代替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及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们是知法犯法,这是对党、对人民、对中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践踏、挑衅和藐视。用卑鄙的手段引诱一个长期有病且只有小学三年级的农村妇女签署一个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合约,难道这是你们的执政理念?这是你们的心态?这是你们的良知?
依据《江苏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第四条也明确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缴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综上所述,在我担任联防队员期间,周庄镇政府为我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是其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周庄镇政府还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我不禁想问,作为共产党员和政府领导,将为百姓购买五险一金的法定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你们的良心、职业道德何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又何在?当初入党时的宣誓词难道只是空谈?难道加入当官仅为个人谋私利,连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保障都要剥夺?天理昭昭、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公道自在人心!
申诉人:武信升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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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3: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要质问周庄镇政府各位领导,在我未予以授权的情况下,江秀玲有权代我签署文件吗?有权代我领取补偿金吗?退一万步讲就是我同意。用现金补偿代替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及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们是知法犯法,这是对党、对人民、对中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践踏、挑衅和藐视。用卑鄙的手段引诱一个长期有病且只有小学三年级的农村妇女签署一个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合约,难道这是你们的执政理念?

这是诉求问题的关键,诉求人的意思是有人代签?有诱导家属签字的?
所有签字非发帖人本人签收所签,焦点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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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3: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从镇政府的回复来看,是认可非本人签字的。难道本人没有出现代签所必要的条件下的代签,也符合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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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3:5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当年入伍为了正义曾说过“虽远必诛”,可如今身边邪恶谁去诛?
保家卫国还是为强权看家护院?
……
警,为民正义之士!
武警,何惧对方邪恶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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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5:3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真是无语,顶一下,代表我的心,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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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5: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你的诉求合理合法
根据你所列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确实有义务为员工购买 “五险一金”。在你担任辅警的 24 年期间,周庄镇政府未履行这一法定职责,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他人在未得到你授权的情况下代你签署文件并领取补偿金是不合法的行为。现金补偿不能代替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及公积金,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政府应承担的责任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周庄镇政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政府行为的质疑
作为共产党员和政府领导,应当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履行法定责任,为百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将购买 “五险一金” 的责任推卸干净,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和良心,也与入党宣誓词背道而驰。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建议
你可以继续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如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法律援助等。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申诉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部门应当正视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你的诉求,依法履行用人单位的责任,为你补缴 “五险一金”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行,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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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7:2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维权者众多,究竟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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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9: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帖子是个老帖,到现在还没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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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20:58: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山 发表于 2024-10-10 19:44
这帖子是个老帖,到现在还没说法?

比他老的贴子,或者老的事情,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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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0 22:5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谢谢大家顶起,尤其特别感谢兴化三水园论坛合法分析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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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23: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昭阳镇大批下岗职工单位一分没有为职工交社保,现在老了一文钱的养老金都没有,向上级反应了都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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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05:1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事还不太明朗,要调查研究。请三水园派志愿者观察员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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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06: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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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07:42: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认为有解决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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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08: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荻垛的刘怀荣 发表于 2024-10-11 07:42
我认为有解决的好办法。
  首先,镇财政的相关款项汇给了谁的账户是关键,其次,在我大兴化,此类事甚多,有的没有任何补偿的,估计无法公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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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1 11:1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存打凭证不在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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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2 17:39: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打款账户不是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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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3 17: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公道自在人心!
真有这个还能有你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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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06:21: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你做武警的时候有欺负过民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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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08: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荻垛的刘怀荣 发表于 2024-10-15 06:21
你做武警的时候有欺负过民众吗?

应该是做辅警的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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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9: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后知后觉,早一点提出异议不是早在萌芽期就有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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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16: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xh001 发表于 2024-10-16 09:17
后知后觉,早一点提出异议不是早在萌芽期就有说法了。
  楼主可能对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的规定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不适用。换句话说,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去约束或惩罚昨天的行为)不太了解,他提出的诉求应该引用离职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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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04:4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官方有回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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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08: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除非楼主申请了兴化市人民政府复查,不然官方是不会再有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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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5 14:50: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荻垛的刘怀荣 发表于 2024-10-11 07:42
我认为有解决的好办法。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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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5 14:51: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泰州头怪 发表于 2024-10-18 08:55
除非楼主申请了兴化市人民政府复查,不然官方是不会再有回复的。

推诿扯皮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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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5 14:5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侠客行 发表于 2024-10-10 13:34
这是诉求问题的关键,诉求人的意思是有人代签?有诱导家属签字的?
所有签字非发帖人本人签收所签,焦点于 ...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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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7: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你在收到周庄镇人民政府6月12日的处理意见书的30日内向兴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兴化市人民政府怎么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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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6 13:0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劳动争议不是他们的范围,标准的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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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6 16: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武信升 发表于 2024-10-26 13:01
劳动争议不是他们的范围,标准的推诿扯皮
  你都实名了,这个“他们”还不能直接说吗?既然周庄镇人民政府明确告知你,如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兴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兴化市人民政府接到你的申请,就应该有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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