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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业主拒交“物管费”,被告上法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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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07: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随着物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存在感不断加强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来越多业主希望能获得更好的服务物业公司不想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那么,在法律上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到底是怎样的呢?
案例一小区业主认为物管不作为,环境卫生差、保洁员不到位,保安管理不严,外来车辆随意出入小区……其中9户业主决定,拒交物管费抵制。随后,物管公司将该9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补交物管费,并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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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方提出的环境卫生差、外来车辆随意出入小区等问题,虽然属于《物业服务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中列明的服务内容,但根据业主方提交的证据,仅可证实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部分瑕疵,但以上瑕疵问题并不能否定物业服务公司为整个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的事实,所以也不能成为不缴纳物业费的正当理由。
但鉴于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一定瑕疵和需要改进之处,法院对于物业服务公司主张的违约金不予支持。
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由业主支付物业公司相应的物业管理费;驳回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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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07: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应该举报应作为而不作为的或有过失至用户损失的具体服务内容,物业费内会有适当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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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19: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驳回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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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9 04:2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物业服务也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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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0 04:4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是兴化吗?请楼主明示。辩护人水平不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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