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制定的《2024年度兴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要求,为切实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兴化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执法检查公告》公示如下: 执法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执法对象: 全市40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名单附后)
检查内容 (一)检查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检查出入口、收银台等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禁入标志上是否标明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方式; (三)检查其是否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四)检查其是否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五)检查其场所内计算机及服务器,核查其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六)检查其是否经营非网络游戏。 检查方式和方法 1.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将对经营单位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查看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台账检查。执法人员将对经营单位的各类台账和记录进行检查,包括证照、消防安全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等,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联合检查。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检查效果和效率; 4.突击检查。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经营单位进行突击 检查,以防止其隐瞒或逃避问题。 检查结果的处理和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同时,将建立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经营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附: 2024年兴化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执法检查公告.pdf 2024年兴化市网吧情况统计表(2).xlsx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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