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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村民的呼唤:唯一合法宅基地为何没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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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人民政府领导:
   本人冯树生,为永丰镇四塔村经济组织体成员,我户名下唯一合法宅基地(永丰镇四塔村塔垛103号),于2019年被往届镇政府相关领导暗箱操作为土地复垦项目,导致我唯一合法宅基地被侵权至今仍未解决,此事镇纪委班子也已调查核实,(我户唯一合法宅基地被操作复垦,我户均不知情,宅基地上方建筑被拆除也不是因为实施环境整治项目,且未查到因环境整治拆除危险房屋的补贴款项的打款记录)我所述情况均属事实。
   我于2023年3月与永丰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朱竹兴当面沟通宅基地侵权事宜,他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村外自行购买宅基地,另个是等待一个未有规划的安置区项目。
   2024年4月我再次来到永丰镇人民政府与镇长朱竹兴再次沟通我唯一的诉求,原址建房,他当面回复,如果你确定要在原址建房,我承诺,你建我们不阻碍也不拆除,但是合法手续不可能有。
   2025年3月25日我联系四塔村书记王路,电话里我告知他,我要回村原址建房,需要什么手续,他回答需要请示一下镇里,半小时后王书记回电给我,他问了镇里分管国土的副镇长,副镇长说如果我确认就是要在原址建房的情况下,需要我提供原始宅基地的地籍调查表、四至图以及建房申请。
   3月27日我到达四塔村与村书记王路当面沟通申请建房事宜,他提出需要我们准备相关材料,当天下午我们便去国土部门调取了地籍资料与四至图等资料递交到王路书记手中,他说次日上午递交到镇里。
   3月28日下午14时四塔村主任颜增杰电话联系我告知,村建办电话联系他:“这一次镇里明确你房子的房基,在给你现场放样的时候连同院子、院墙、主体一起154平米,就是原来你家宅基地300多平,现在只许你一半”。
   期间王路书记接过电话再次跟我沟通他说:“今早我把资料递交给镇里,然后就去找负责国土的副镇长,副镇长交代他村建、国土相关人员去现场给他红线画下来就行,合法手续还是没有,这个事情,我跟朱镇长在职期间,肯定什么事都没有,就是国土查到的话,走流程把土地置换出来就行,但是我们万一调任了,就不能保证了”。
   3月31日,由于我担心建房手续不合法问题,且多次与镇政府沟通无果,我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又将此事具体情况发贴至兴化市民论坛,当天中午便接到了,村委书记王路的电话,他电话告知我:“由于发帖的事情,里直接打电话给镇里一把手党委书记蒋富干了,蒋书记了解到了我的情况后,也与他和镇里领导商议沟通过了,具体方案需要你回来当面传达,电话里不便说明”。然后强调让我先撤帖。
   4月1日上午,我回到村委,与村书记王路、村主任颜增杰当面沟通,他们先是传达了镇里蒋富干的处理意见,蒋书记说:“不论过去错与对,既然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了,哪怕就是我们错了,我们不可以用一个错误来去弥补另外一个错误”蒋书记定调了之后现在就剩下几条路可以走,还是老调重弹,一个村外异地自行购买宅基地,另一个就是明知道走不通的,还要承诺你可以原址建房,他们花时间去办手续,但明确告诉你,手续是不可能办下来的,沟通无果后,我带着村书记王路来到镇里,期间找不到镇里一把手蒋富干书记,打电话无人接听,只好找负责国土的副镇长当面沟通,副镇长答复说:“你这个事情唯一的方案就是改变土地性质,这个事情非常难,办理时间是个未知数”。至此沟通结束。
   
    既然事实清楚,且我均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就该彻底解决矛盾,体现现届领导的能力与担当,而不是领导们各个穿天鞋,拄拐棍、怕犯错、怕担责任,为日后激化矛盾留有后患,从2023年至2025两年时间里,至今未能解决,给我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与影响,恳请兴化市陈书记能够彻查,将手续合法化,让我回乡安家置业。
    以下附有本人及宅基地合法证明文件
                                                    四塔村村民:冯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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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房变成无房户,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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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4: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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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既然承认有错误为什么不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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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关注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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