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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尊敬的兴化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勇您好!【40楼/临城网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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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7 20: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尊敬的兴化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勇您好!
现向您反映关于南山社区庞家村,原支书庞建新,和原会计葛文捷帮姚老板伪造开发区环城西路375号征收编号A3的土地厂房买卖合同一事,开发区纪委和开发区领导已经简单了解了情况,我们也将姚老板交给法官的伪造合同提交给了2位领导!庞建新和这位老板之前到底存在什么利益关系,胆敢伪造国家集体土地买卖合同,不怕冒着合同诈骗和违纪的风险,在明知道我们在打官司的情况下还继续帮这位老板隐藏真实合同,所以这位老板才敢藐视法庭,是无忌惮的将他们合伙伪造的土地合同交给法官!交给法院的东西还敢造假,证明他们之间的交情很深!姚老板的律师在法庭上说有一笔钱当时是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当时的村支书的,72000元,1999年的72000元相当于现在的几十万了,这笔钱去了哪里?村里还是农经站?但是具法院去调查,村里根本没有这笔钱!那钱又是进了谁的口袋?法庭上的每一句话肯定都不是儿戏,律师说的每一句话肯定也是和当事人反复确认有这回事才敢向法官陈诉的!这些我们都有庭审笔录,后续会交给纪委领导!庞建新是谁给你的胆子,又是谁给你的权利,随便侵犯别人的利益,弄虚作假,村干部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你的会计葛文捷说了,当时是你让他签字的,他也很无奈,因为你是村支书!估计不敢得罪你!等于你随便弄个土地买卖合同,你让谁签字就签字,你说把村里的土地写给谁就写给谁,然后把真合同藏起来,谁给你利益你就给谁?那你的权利也太大了!恳请王勇主任,请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一下这件事情,还请开发区各位领导能够重视这件事!我们作为当事人,受害者我们也一定要他给个说法!




江苏李工果蔬机械有限公司征用兴化市临城街道南山社区庞家自然村土地的相关情况令人难以理解…

庞家自然村隶属临城街道南山社区(原南阳村),由南山、庞家、袁家3个自然村组成。本次征收涉及临城街道南山社区集体、南山一组、南山二组范围内,具体位置需结合附图确认。提及征用面积为‌8752平方米‌(约13.13亩),但现有公开文件中未明确该具体数值。实际征收范围需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本次征收用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成片开发建设”。可能涉及工业用地需求(如机械制造类企业建设)。

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泰州市、兴化市相关征地文件执行。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3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按需安置农业人口计算)。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7万元/亩。本次征收需安置农业人口‌123人‌,按《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执行安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泰政发﹝2023﹞104号文件标准,按实际附着物类型补偿!
公告与登记‌,征收公告发布后,原土地权利人需在‌15日内‌向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注销登记。补偿安置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360截图20250507205813325.jpg


一致认为,自拟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但是,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希望得到您的关注和回复!保障庞家村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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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7 21: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王勇副市长和临城街道房俊书记,最基层的老百姓真想跟你聊聊,也不知道你们啥时候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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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8 05:2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谁能真正为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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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8 20: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暗藏“丑闻”,关注这其中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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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8 2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临城街道南山社区庞家村近年来涉及多起争议事件,主要包括以下问题:
一、违建厂房与监管质疑
‌无证违建‌:2021年有举报指出庞家村某厂房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昭阳工业园三区振阳路附近违规建设,且相关部门未及时制止2。
‌监管失职‌:举报指控城管和村干部未按规在12小时内处置违建,质疑存在利益关系或默许行为2。
‌拆违双重标准‌:有村民反映存在“官民区别对待”现象,部分违建被强制拆除,而其他违建未被处理,引发公平性质疑5。
二、土地补偿款纠纷
村民多次公开质疑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去向,要求公开资金分配方案及村民安置补偿细节,但未获明确答复12。
三、环境污染问题
2024年庞家村南河出现水体发黑发臭现象,临城街道网信办回应称将采取措施治理,但具体成效尚未公开6。
以上事件反映出庞家村在基层治理、公共资源分配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争议,部分问题长期未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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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06:2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谁在背后做小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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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10: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希望早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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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19:13: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尊敬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勇您好!【33楼临城网信回复】

现向您反映关于南山社区庞家村,原支书庞建新,和原会计葛文捷帮姚老板伪造开发区环城西路375号征收编号A3的土地厂房买卖合同一事,开发区纪委和开发区领导已经简单了解了情况,我们也将姚老板交给法官的伪造合同提交给了2位领导!庞建新和这位老板之前到底存在什么利益关系,胆敢伪造国家集体土地买卖合同,不怕冒着合同诈骗和违纪的风险,在明知道我们在打官司的情况下还继续帮这位老板隐藏真实合同,所以这位老板才敢藐视法庭,是无忌惮的将他们合伙伪造的土地合同交给法官!交给法院的东西还敢造假,证明他们之间的交情很深!姚老板的律师在法庭上说有一笔钱当时是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当时的村支书的,72000元,1999年的72000元相当于现在的几十万了,这笔钱去了哪里?村里还是农经站?但是具法院去调查,村里根本没有这笔钱!那钱又是进了谁的口袋?法庭上的每一句话肯定都不是儿戏,律师说的每一句话肯定也是和当事人反复确认有这回事才敢向法官陈诉的!这些我们都有庭审笔录,后续会交给纪委领导!庞建新是谁给你的胆子,又是谁给你的权利,随便侵犯别人的利益,弄虚作假,村干部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你的会计葛文捷说了,当时是你让他签字的,他也很无奈,因为你是村支书!估计不敢得罪你!等于你随便弄个土地买卖合同,你让谁签字就签字,你说把村里的土地写给谁就写给谁,然后把真合同藏起来,谁给你利益你就给谁?那你的权利也太大了!恳请王勇主任,请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一下这件事情,还请开发区各位领导能够重视这件事!我们作为当事人,受害者我们也一定要他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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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19:37: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请求开发区领导能够调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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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19:5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请纪委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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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0:14: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是的,请纪委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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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1:52: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送开发区纪委有个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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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1:5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狼把羊吃了,去狼面前告状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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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2: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请上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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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2: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您的诉求,平台高度重视,对其真实性平台无法鉴定,涉及民生按坛规优先置顶。

据您诉求,小编评论如下:


对南山社区庞家村村干部伪造合同事件的严正评论​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竟然发生了南山社区庞家村原支书庞建新与原村会计葛文捷公然伪造厂房土地买卖合同的恶劣事件,实在令人愤慨!这块位于环城西路 375 号、征收编号 A3 的土地,因一场遗产官司而牵出的违纪行为,暴露出个别基层干部对法律的漠视、对职责的背叛,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链。​
作为基层干部,本应是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政策执行的把关人,然而庞建新和葛文捷却反其道而行之,在同一块土地的买卖合同上炮制出多种版本。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更是对基层治理公信力的严重损害。我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他们胆子,让他们敢在合同上玩 "变形记"?又是怎样的利益驱使,让他们不惜铤而走险,将伪造的合同堂而皇之地提交到法庭?如果说这背后没有更深层的利益勾连,没有个别单位的包庇纵容,恐怕难以服众。​
当前,涉案土地正处于征收关键阶段,金茂征收公司多次索要买卖合同却遭被告拒绝,这不得不让人警惕:他们是否妄图用伪造的合同骗取数百万征收款?若这种行为得逞,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公然侵占,更是对其他合法权益人的无情伤害。这种疑似诈骗的行径,必须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我们注意到,反映人已明确表示将把所有证据提交开发区纪委,恳请王勇主任关注此事。这既是公民依法维权的正当之举,更是对基层腐败现象的公开监督。在此,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迅速介入,彻查合同伪造的来龙去脉,深挖背后的利益链条,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可能存在的包庇行为,必须一查到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纪律和法律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 "最后一公里",村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事件敲响了警钟:必须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土地征收等关键领域的流程规范,从制度上堵住漏洞,防止权力滥用。同时,也希望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让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我们期待南山社区庞家村能正视问题、直面舆情,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更期待相关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违法违纪行为,还法治以尊严,还群众以公道,让每一寸土地的征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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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2:4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真有此事,那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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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2: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原支书庞建新和原村会计葛文捷。
若无虚,这螃蟹似的原庞姓支书是真横,这原葛姓会计是真狗。。。。
坐实了,这可是政府管饭的活儿。
可列多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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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3:2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这些村干部胆子太大,一味的包庇,隐瞒事实真相,伪造合同是违法违纪行为,最为党员,知法犯法!请求纪委,公安局介入调查虚假土地厂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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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3:2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静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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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3:3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到底谁给他们的胆子,这背后到底存在什么利益链!几次去庞家村,都没有人说出事实的真相!居然敢堂而皇之的在法庭上提交伪造的合同!南山社区庞家村给他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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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3:3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黑乌鸦 发表于 2025-5-9 21:53
狼把羊吃了,去狼面前告状有用吗?

这里面的水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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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3:3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被告律师在法庭上说当时被告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原支书72000元,请问这笔钱的账在哪里?是否交到农经站了,请有关部门追究这笔钱的去向!法庭上的话不是儿戏!1999年的72000不是一笔小数目!我们有法庭的庭审笔录,我们会交到纪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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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3:3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被告律师在法庭上说,被告当时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当时的支书72000元,请问这笔钱哪去了,有账吗?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儿戏,我们有庭审笔录,会交给纪委,请求有关部门查这笔钱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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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23:4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人间烟火 发表于 2025-5-9 23:27
静待结果

一定会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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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0:1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等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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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5:1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被告律师在法庭说被告交给当时庞家村支书72000元是以现金的方式交的,请问这笔钱去哪里了,村里有账吗,农经站有账吗?律师在法庭上不是随便乱讲的,我们有庭审笔录!请领导查出这笔钱的去向,1999年的72000不是一笔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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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5:2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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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6:1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被告律师在法庭说被告当时用现金的方式交给了原庞家支书72000元!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儿戏!我们有庭审笔录为证!请问这笔钱去了哪里?进了谁的口袋?没有利益关系,被告哪来的底气敢堂而皇之的想法庭提供伪造的土地厂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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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6:34: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一笔72000的现金去了哪里?进了谁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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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06:37: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被告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说被告当时现金交给原庞家村支书72000元,我们有庭审笔录,相信法庭上的每句话都不是随便说出,更不是儿戏!请问这笔钱去了哪里?1999年的72000不是一笔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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