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吐苦水,征地无补偿,失地无保障:
我的老父亲是安丰镇下圩戈家村三组村民顾春芝,身份证号码:321083194209012892,先龄83岁。
在1983年第一次分田时家中六口人(老两口、四个小孩)当时分得14亩土。现因村集体强行侵占我的土地特向全市人民曝光,请求依法还我土地。
1988年、1989年下圩乡镇府强行征用我家4亩承包地,1994年乡政府又强行征用了3亩承包地,至今未得到任何经济补偿或退还土地。2017年土地确权时,在我本人不知情及未签字的情况下,村里私自将我承包地确权为1.68亩,理由是我三个女儿都已经出嫁,我家实际人口有所变动,其实实际情况是大女儿嫁入陈河村分到了承包地的;二女儿嫁入施家村未分到承包地,后因不停向上级部门反应情况后,戈家村协议补承包地1.68亩,但是还未在系统上录入;三女儿出嫁后2003年随夫把户口落在钓鱼镇 ,2021年迁到钓鱼镇姚家村,在镇上没有工作 没有分到口粮田, 在姚家村也未取得承包地。国家的政策不知道有没有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一条: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有承包地。儿子1993年参军退役后一直在南京打工,老伴2021年去世。且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保持
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制度长久不变。继续提倡“赠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安国家政策,将侵占我家的承包土地归还 ,没办法老父亲只有到村里 镇里 市里 泰州市里 省里都无果 省里答复就是应该有 就是没有结果 不知道现在应该找谁去 请各位大神指点迷津,昨天我老爸去了泰州农业局,泰州农业局把安丰的答复给了老爸。原来安丰镇府给泰州信访答复都是欺上瞒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