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3489|回复: 4

[曝光杂谈] 兴化3人被强制拘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5-31 03:4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粽叶飘香,佳节将至。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心祥和的端午节,兴化法院抢抓节前“黄金期”,于5月29日清晨重拳出击,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向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                                                                   
 破晓出击兵贵神速显担当

清晨6时,晨光嘉微,二十余名执行干警已精神抖擞,在法院大楼前整装集结完毕。随着一声令下,干警们按照既定方案,兵分多路,奔赴戴南、安丰等多个乡镇,一场针对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的“端午猎赖”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得益于前期周密细致的摸排与部署,仅用时18分钟,执行干警便成功控制了第一名被执行人!速度之快,令被执行人措手不及。一小时内,捷报再传,三名被执行人相继被找到并控制。执行干警以“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展现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与高效的团队协作能力。

【现场直击一】智慧攻坚,不弃微末护民利
执行现场,不仅需要速度,更考验智慧与韧劲。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当干警们根据线索到达被执行人王某经营的场所时,却扑了个空。面对“人难找”的困境,执行干警毫不气馁。他们迅速转变思路,积极向周边居民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地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根据居民提供的新线索,干警们果断重新折返,最终成功找到试图躲避执行的王某。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王某当场履行2万余元,案件圆满执结!


【现场直击二】剑指网络侵权,捍卫法律尊严本次行动中,一起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件尤为引人深思。被执行人李某因在知名论坛发布针对申请人的大量不实言论,引发十万余人围观,对申请人名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立即删除侵权帖子、在相同平台发布道歉帖并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然而,李某不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甚至在判决后仍继续散布不实言论!面对执行干警,李某态度强硬,坚决表示不删帖、不道歉、不赔偿。在干警们长达三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过程中,李某仍顽固抵抗,拒不悔改,执行干警遂决定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办理送拘时,强大的法律威慑力终于让李某清醒,其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和错误的严重性,终于幡然悔悟,主动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侵害他人权益、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惩!时间就是效率!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战机,彻底打破被执行人“拖一拖、躲一躲就能过关”的侥幸心理,全体执行干警连续作战,趁热打铁。他们马不停蹄地奔赴下一个执行现场,以“速战速决”的强硬姿态,不给被执行人任何喘息和拖延的机会。短短五小时内,执行干警们高效运转,成功找到并控制被执行人11人!在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并举,以及强大的震慑效应下,此次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8起,执行到位金额16.98万元,依法对3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兴法名品汇以品牌之力 筑司法之基
司法品牌聚星火,匠心服务启新程。为全面展现兴化法院品牌工作建设成果,打造新时代司法为民“精品橱窗”,“兴法名品汇”专栏正式启航!这里汇聚人民法院创新实践,以“一庭一品”勾勒法治经纬;这里凝练司法为民鲜活经验,用品牌矩阵释放集群效能。让我们共同见证专业化审判的智慧结晶,感受便民化服务的温暖底色,期待每个闪耀的司法品牌,都能成为照亮法治道路的璀璨星辰!
来源: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IMG_4205.jpeg
IMG_4198.jpe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03:44: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感受便民化服务的温暖底色,期待每个闪耀的司法品牌,都能成为照亮法治道路的璀璨星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5-31 14: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自作自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5-31 15: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干警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6-3 05:44: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又何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5-7-5 06:47 , Processed in 0.065049 second(s), 23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