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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反诈、普法] 一女子为“爱”沦为帮凶,泰州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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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07: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所谓的爱情,丰某甘愿沦为电诈帮凶,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令人唏嘘。

河南女子丰某硕士毕业后,成为当地一名中学教师。2023年6月1日,在男友冯某的安排下,丰某前往南京,使用虚假证明办理交行、农行银行卡各1张,随后又赴山西太原“走流水”。千里异地办卡、神秘的陪同人员、取现后获得的高额报酬……这些反常迹象,让丰某意识到事情背后潜藏的风险,但她最终还是选择听从男友的安排。

两天后,丰某将新办的银行卡交给他人“走流水”。同一天,靖江某公司会计沈某、居民郑某遭遇电诈,分别有20万元被骗资金流入丰某的农行、交行账户。面对这来路不明的40万元,丰某与冯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由丰某取现并转交他人,两人从中获利1.6万元,丰某将1.59万元交给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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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丰某应靖江警方要求投案。然而,她不仅将所有犯罪事实独自包揽,还删除了与冯某的聊天记录,企图隐瞒冯某的犯罪行为。直至2023年11月16日,丰某才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也因此错失了自首的机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丰某与他人结伙转移犯罪所得,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丰某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丰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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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08: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爱晕了头?违法的事哪人做?简直是色胆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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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17: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脑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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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4 04:5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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