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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文旅紫薇府小区200平方米公共绿化遭破坏,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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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4 11: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文旅紫薇府小区16号楼1单元101室的业主不仅涉嫌毁坏公共绿地,更擅自扩大了其私人庭院范围,此举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小区的整体环境与公共利益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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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5月中旬起,16号楼1单元101室的业主在未获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进行改造。他们砍伐、移除了原有的植被,包括小乔木、灌木丛以及草坪,总面积高达200平方米。这片曾经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公共绿地,如今却变得满目疮痍,丧失了原有的绿化功能和生态价值。
更令人愤慨的是,该业主的行为并非个例。他们似乎是在仿照17号楼4单元102室的做法,而后者同样因私自扩大庭院范围而备受争议,且至今仍未整改。这种“有样学样”的行为,无疑在小区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文旅物业对此事的态度令人失望。他们不仅未能及时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反而放任挖机进入小区施工,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16号楼1单元101室业主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多项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建设活动都需要取得规划许可,禁止擅自搭建。同时,《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禁止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公共场地进行私搭乱建。而文旅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方,有责任劝阻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给城管部门。然而,他们的放任态度让人对其立场和公信力产生了严重质疑。
《泰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也为这类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街道办、乡镇政府负责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建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上报。城管部门作为违建查处的主要责任部门,有权对在建违建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拆除;对已建成的违建,则需要进行调查认定后依法处置,包括拆除、没收或罚款等措施。对于侵占公共绿地、道路、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的违建行为,更是必须坚决拆除,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
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公共绿地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其破坏和侵占无疑严重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绿化景观和环境品质,还减少了公共活动空间和休憩场所,对生态平衡和区域微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侵占公共空间还可能影响消防通道或紧急疏散通道的使用,给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强烈呼吁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此事,对16号楼1单元101室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如果违建行为仍在进行中,应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对于已经造成的破坏,应责令责任人限期恢复原状,补种相应规格和数量的树木、花草,并保证其成活。最后,处理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向小区业主公开反馈,以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与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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