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2002|回复: 1

[通知公告] 人社部: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6-11 05: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每经AI快讯,据中国网直播
6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意见》要求持续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参保扩面,在完善各类人群参保政策方面,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研究制定更适合新就业方式和收入特点的参保政策。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实施更加灵活的参保缴费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稳妥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通过完善费率等政策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每日经济新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6-12 11: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稳妥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通过完善费率等政策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5-7-5 06:34 , Processed in 0.066516 second(s), 18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