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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闲置厂房光伏困局:兴化如何破解村企利益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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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6 15: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壮大村集体经济成为关键任务。兴化市积极探索,利用企业闲置屋顶建设光伏项目,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与争议,亟待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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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陈堡镇为例,2022 年全镇新建 5 个光伏类项目,合计 1300KW,涉及 5 家企业,预计每年可为投资的 8 个村增加约 86 万元的收益。这些项目的实施,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趟出了一条绿色发展之路。但实际操作中,“重建轻管” 现象较为突出。监管团队技术水平低,导致光伏项目日发电量、企业使用量、并入国家电网量以及电费收益等核心数据缺失,给后续管理带来极大不便;项目责任主体经营规划不足,未能有效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使得项目收益流失;村企缺失管理办法,对光伏项目维护不及时,加速了电子元器件及电板的老化,缩短了使用寿命。​
从网络舆情来看,兴化乡村一些涉及农用地的闲置厂房,虽已由个人承包,但经营不善,处于亏损闲置状态。部分个人或假借集体名义,与光伏企业签订长达 25 年的合同,且效益归个人所有,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争议。一方面,此类行为可能损害集体利益,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受阻;另一方面,涉及农用地的光伏项目可能存在合规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审视。​
针对上述问题与争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首先,加强监管力度。全市各乡镇应统一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数据采集,并及时定期反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同时,组建区域性监管团队,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监管团队的专业水平,以实现对光伏项目的有效监管。其次,优化经营规划。建立用电需求大的企业库,“聚零为整” 形成 “需求库”,促进村企合作。光伏发电成本相对较低,通过与企业合作,以优惠电价供电,既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又能增加村集体的收益,实现双赢。再者,强化维护管理。市级层面应限定光伏类电子元器件的市场准入标准,确保产品质量。扶持组建 “高、精、尖” 的第三方专业检修团队,定期在各个乡镇巡检和监督,形成 “以检促管” 的长效机制,最大程度保证光伏材料的使用寿命,提升项目效益。​
对于网络争议的闲置厂房与光伏项目纠纷,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性质与权属,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涉及农用地的光伏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于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纠正,确保村集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光伏项目为兴化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了新契机,但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正视问题与争议。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高效运营和强化维护等措施,妥善处理各方矛盾,才能让光伏项目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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