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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杂谈] 保健用品广告违规,泰州一传媒公司被罚没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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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近日,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广告违规问题,收到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海市监处罚〔2025〕6001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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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在泰州广播电视台泰州新闻频道、教育频道投放苗瑶龙骨堂 “苗大夫筋骨伤痛贴” 保健用品广告,经监管部门认定,广告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二款和第五十八条,该公司被处以罚款 6000 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2000 元、广告费用 8000 元,行政处罚种类为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7 月 15 日处罚生效,公示至 2028 年 6 月 25 日 。
此次处罚事件,再次为企业敲响广告合规警钟。广告作为企业传递信息、推广产品的重要途径,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对于传媒及健康产业企业而言,既要重视广告营销对业务拓展的助力,更要坚守合规底线,加强广告内容审核,避免因违规广告面临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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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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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电视台、特别是广播电台,这类欺诈性质的所谓医疗广告还少吗?被罚的这一例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改头换面后还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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