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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兴化交通局与板桥驾校官商勾结再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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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上发布的一纸处罚曝光了江苏省兴化市驾培市场的垄断现状。不过,随着对该处罚的深入了解,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不仅是涉嫌市场垄断的始作俑者,而且借此大肆敛财。距处罚决定已去大半年、在国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该垄断行为依然,敛财途径或更为隐蔽。
处罚:兴化市9家驾校共被罚没134万余元
2021年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上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兴化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等9家驾校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兴化市9家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驾校各处以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共罚没134万余元。
涉案9所驾校包括:
兴化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兴化市阳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兴化市万隆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兴化市顺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兴化市楚水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兴化市昭阳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兴化市振兴驾驶员培训学校;
兴化市兴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兴化市龙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经查,2016年7月上述企业经协商后签订协议,约定各驾校将公司经营业务委托给公交驾校统一经营,经营收入按照协议约定向其他驾校支付。
协议订立后,公交驾校以各驾校所有车辆数为依据,按月向其他驾校以固定百分比分配驾驶员培训收入。其中担任运营者的公交驾校所得比例为24.48%,顺达驾校、楚水驾校、昭阳驾校为12.24%,阳泰驾校10.41%,万隆驾校10%,振兴驾校、龙腾驾校、兴北驾校6.13%。
执法机构认为,具有横向竞争关系的涉案企业之间签订垄断协议,委托一家驾校统一经营同时划分销售收入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影响经济运行效率,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属于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行为。
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涉案企业各被处以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共计罚没1347362元。垄断:始作俑者或为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对于垄断,兴化市交通运输局的说法是,“因我市驾培市场供大于求,各驾校为了遏制驾培市场恶意竞争,避免企业之间相互打价格战,同时依据上级鼓励驾培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联合经营等相关要求,自发采取的集约化、联合经营模式。”
目前,兴化市共有10所驾驶员培训学校,除了上述涉案9所驾校外,还有一家是板桥运业有限公司驾培学校(后更名为板桥机动车驾驶员训考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板桥驾校),板桥驾校与公交驾校是属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
据了解,早在2012年前后,基于当地驾培市场的竞争状况,在兴化市交通局的监管与推动下,从2012年4月开始,该局驾培科与板桥驾校联合经营,统一价格,垄断当地驾驶员培训市场。由板桥驾校协商运营,包括学员与财务的协调分配。
“由此,时任驾培科科长宋晨和板桥驾校负责人王瑞康成为了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实际控制人。”顺达驾校原校长常秀群后来举报说。
兴化,名称取“兴盛教化”之意,位于江苏省中部,面积2393平方公里,人口约160万,经济比较发达。由于“统一价格”,兴化市学考驾照的费用比周边高出不少。
由于竞争优势受到挤压,这一模式遭到了部分驾驶教练以及驾校的反对。阳泰驾校就希望单独开班而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15年8月26日,主管部门为此召开了一次各驾校出席的会议,大部分驾校表示集约化模式有不足的地方,但利大于弊。为“规范”垄断市场,严禁驾校的教练员向外地介绍学员等情况,兴化市交通局默许板桥驾校设立稽查队,该校部分教练员摇身变成稽查员,不少教练员因向外地介绍学员而被打被罚。
旧矛盾没有化解、新矛盾又出现,也就为后来不同渠道的举报埋下伏笔。
无序:垄断经营导致兴化驾培机构资质严重缺失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驾培行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两项国家标准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主要体现在四大变化:
1、驾校训练场地面积有了明确标准。新出台的国标对准入门槛有所提高,对驾培机构培训场地面积方面新增了明文硬性规定:以小型车辆驾驶员培训为例,根据新国标,将按照规模分为一、二、三级,规模最小的三级驾校教练场地面积最低都要求达到1万平方米,单车道总长度最低要达到1公里,教练车至少要达到20台。
2、驾校训练场教练车要安装计时系统。新国标要求,在车载设备方面,所有教练车都要安装计时系统。
3、驾校训练场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除了包括教练场地面积、车道长度等硬件设施方面的明确要求外,新国标在培训科目设置方面也新增了内容。新国标对科目二培训设置增加了模拟城市道路内容,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
4、要求驾校内部增设档案管理岗位。新国标对驾校管理机构设置方面,非常明确地要求驾校必须增设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和档案室,并要求学员培训档案必须保留四年以上。
新标准要求现有机动车驾培机构应按照两项国家标准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
而在兴化驾培市场的垄断经营过程中,该市的10所驾校大部分都不符合我国驾培行业两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规定:如有的驾校训练场地土地性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有的驾校训练场地面积严重不达标,甚至没有训练场地;教练车与教练员随意调济,如龙腾驾校申办时,板桥驾校把车辆借给它进行资质认定。
不少教练员与驾校还反映称: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的科目一,也就是交通安全理论考试并不需要学员上机学习,而是由板桥驾校在将学员名单上报至交警科室前一天晚上统一电脑插卡一次性过关。
不过,兴化市交通局的说法是,“科目一都是在网上进行在线学习培训。学员在‘车学堂’‘江苏交通学习网’等平台,用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在线学习,通过看视频完成学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即为学时完成。”
尽管如此,兴化市交通局每年都要对驾校进行企业信誉发布。据悉,该局在对驾校进行资质审核及年审时,建立兴化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企业信誉名单,针对教练车、场地、软硬件、安全管理,教练员再培训、再教育等方面,以及基础台账、行驶证档案、教练员档案等一系列资料,到驾校报名大厅实地检查,然后给企业评定信誉等级,建立企业信誉名单。
对于上述种种问题,常秀群实名举报说,“十多年来,这些违规操作一贯如此。兴化市行业主管部门对违规情况心知肚明,每年对十所驾校仍旧年检合格通过审批。只有在我向相关部门举报后,2020年年检才予以暂停。”
敛财:垄断经营或沦为主管部门的敛财通道
龙腾驾校的设立与运营着实蹊跷。
工商资料显示,龙腾驾校于2013年10月10日正式获得营业执照,但此前三个月的2013年7月就取得了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也就是说,先生孩子后结婚。更为蹊跷的是,龙腾驾校提前参与了兴化10家驾校的利润分配。常秀群举报说,龙腾驾校申办之初是有市交通局内部人员参股的,股东之一的王庆是兴化人民医院干部,而宋晨的妻子也在兴化人民医院工作。龙腾驾校的具体事项则由刚退休的原市交通局运管处干部苏俊红和运管处开执法车的王庆鹏负责出面操作。
从龙腾驾校的设立到后来的运营过程,都是由王庆鹏出面处理。查阅工商资料可以窥视这一点。
从2012年到2019年兴化驾协的部分收入明细与分配表可以推测,驾校的分红占总收入的20%以上,每家驾校平均可分红100多万元。
还值得注意的是,原本由王庆(出资40万元,持股80%)与杨家昀(出资10万元,持股20%)设立、每年获益颇丰的龙腾驾校,在2019年10月21日按原价转让给了王兆辉(转让价格25.5万元,持股51%)、赵健(转让价格14.5万元,持股29%)、孙等娣(转让价格10万元,持股20%)。此三人的年龄分别为1943年、1967年、1956年。举报材料称,龙腾驾校实际上是由市交通局内部人员暗箱操控,设立没有实体、没有训练场所的驾校加入驾培市场,并由板桥驾校统一分配利润。
兴化市交通局澄清说,龙腾驾校与市局无关,也无交通局内部人士负责。
在垄断经营下畸形发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首先是消费者比泰州其他区县要多支出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培训费用。常秀群还举报说,主管部门与协会的其他收费还有:
兴化市交通局驾培科和板桥驾校规定培训车辆小车交纳押金8万元、大车押金10万元、折旧费4万元,以及罚款和保险等费用。除此之外,他们还让各驾校提前收取全年每个车16800元,收上来的钱集中在十所驾校进行分配,给驾校经营人造成严重经济负担。
在各驾校每年缴纳4000元至8000元会费的基础上,每位学员还要向驾培行业协会缴纳10元的会费。2019年的一份会议记录还显示,在驾驶员培训费中还包含50元与93元共143元的办事费。对教练车进行年度等级评定,市交通局指定交通检测站,其检测费用是泰州地区其他县市的两倍价格,指定汽修厂送检(合格证)150元/车,不来参加检测的交给驾培科每车330元。
常秀群指出,从2010年到2020年,兴化所有驾校就被收取了250万元会费和管理费。从2012年5月至2020年5月,8年来顺达驾校的经济利益被侵害500万元以上,致使顺达驾校在经营过程中基本没有发言权和完全的经营权。尾音:垄断何时能破解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自2012年以来兴化市交通局在监管驾驶员培训市场过程中长期存在垄断经营、违规审批、借机敛财等诸多不法行为,既严重扰乱了驾驶员培训市场,也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驾驶员、学员的合法权益,并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接到不同渠道的举报后,兴化市第八纪检组进行了立案调查。2021年1月23日,市交通局公布初步调查结果:宋晨系该局直属事业单位运输管理处驾培科负责人。经初步核实,宋晨目前已不宜继续负责驾培管理工作。同日,市运输管理处研究报局党组同意,免去宋某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还令常秀群疑惑的是,垄断从2012年就已开始,为何却从2016年算起?对9家驾校的处罚决定在2020年11月30日就已经作出,为什么到2021年1月29日才得以实施?又为什么会漏掉板桥驾校呢?
目前兴化十家驾校垄断经营事实存在,还在巧妙和规避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表说明,驾培科和板桥驾校现在仍在巧妙规避垄断经营。2021年5月份,兴化市交通局组织开展全市驾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面整治驾培市场不规范经营行为,促进我市驾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目前正在排查问题,列出清单,下一步将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落实长效管理,不断提高驾培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常秀群望,兴化市监管部门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维护各个参与方的合法权益,让长期垄断经营、大肆敛财的不法行为彻底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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