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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警方提醒:严查!这件事千万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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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23: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1月14日上午10时许,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联合镇综合办、镇城管中队网格员在辖区开展巡查时发现,该镇许秦村村民吴某在其经营商店的地下一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清查。经现场清点,共查获烟花爆竹2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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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中午1时许,兴化市公安局海南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西荡村村民邹某经营的百惠超市内存储了大量烟花爆竹。下午5时许,民警在巡查中又发现,钱垛村村民陈某在其经营的小商店里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查,当事人邹某、陈某都如实交代了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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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1月14日下午,兴化市公安局垛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芦洲村民毛某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毛某家中,在其家中一楼及地下室发现若干烟花爆竹。随后,民警将当事人毛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毛某对自己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是现代文明对传统习俗的一场革命

春节将至

禁放工作将进入关键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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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110。告知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时间、违法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现场拍摄视频或照片的,应将相关材料主动提供给执法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

举报奖励

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且能够确定行为人,经查证属实的,由接受举报的执法部门,对举报人视情给与奖励。

处罚措施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守禁放规定

共建文明城市

全力打赢禁放攻坚战

守护好兴化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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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7 02:3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不得命!好多血的教训。希望同志们不要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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