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26185|回复: 14

[百姓诉求] 请市政府关注张郭华庄村华生余的五保申请【8楼华庄村民委员会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2-24 08: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网友“草芥子”就华生余老人的五保办理事宜在《三水园》论坛发帖《兴化戴南张郭华庄村五保户手续这么难办吗?》网址: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tra=page%3D1&page=1后张郭镇答复:“尊敬的网民,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经镇村核查华庄村老人华生余,于1981年与同村丧偶妇女翟某锁(带有一子一女)共同组成家庭,并将两子女抚养长大成人,由于该夫妇有稳定生活来源且有法定扶养义务,不符合申请办理五保户的标准。”
    2.23日夜11:44分网友“申源不锈钢”跟帖:“翟粉所原来跟儿子一起,隶属于华西一队,身份证应该显示华西一队,华生余原华西三队,现还是华西三队,现翟粉所身份证是改为了华西三队,40年了,从法律规定上认定翟粉所是改嫁了华生余,而不是招夫养子,因为翟粉所的儿子没更改为三队,因而从法律上讲华生余理当属于无子女户,只是华生余太冤了,我建议华老头去离婚,二个月后看谁不给你上低保,也给祖国法律弄个新课题,让张郭领导光荣一回,名垂千古,一群法盲执政一方!”
这里也就带来了几个法律问题:
一,华生余老人和翟粉锁老太是同居关系还是婚姻关系?
二,同居关系时华生余老人应该属于无儿无女老人对不对?
三,婚姻关系时华西一队的翟粉所身份证改到了华西三队法律上是不是属于婚出?此刻翟粉所的子女已无赡养华生余的责任对不对?
四,华生余老人和翟粉锁老太至今有没有拿证?如果没有拿证算不算合法婚姻?1994年2月1日前即使共同生活了,如没有拿证,没有三媒六证,没有宴请宾朋等数千年的风俗习惯,此刻也就不能成为事实婚姻了,只能是合法同居对不对?拟稿答复人可能没有注意到法律上的合法同居和婚姻的区别。
五,如果没有法律婚姻及事实婚姻之事实时,此刻村应该主动协助同居关系中无儿无女的华生余老人办理五保对不对?
六,另外如以上属实时,华生余老人是不是可以依法要求村委会就其行政不作为导致的精神伤害的道歉和数年来五保经费损失的补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4 09: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分析的可以,应该认真对待,细心解读相关政策,努力按照国策办好此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4 09:06: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请问那二分地被征用,三年来末得分文,是谣言吗?官方发言人能否也回复一下?钱到手就是稳定收入了,华老头又能买个斤把鸡蛋,拾几块豆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4 09: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取决于继父母是否抚养了继子女。 如果继父母抚养了继子女,继子女就应当赡养继父母;反之,就无义务赡养继父母。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 (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4 09:3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泰州头怪 发表于 2021-2-24 09:21
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取决于继父母是否抚养了继子女。 如果继父母抚养了继子女,继子女就应当赡 ...

不需要楼主说的那么多问题。只要搞清楚两个老人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生活的,不管你有没有领结婚证。如果真的是81年,那时候两个子女肯定还小,男的肯定有了抚养作用。除非是证明改嫁时男的没有对子女有抚养作用,或者子女已经独立,就没有义务赡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4 10:19: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扶贫攻坚期已结束,办低保现在卡的也很紧,各乡镇总数上正在逐渐的减少,而不是增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4 10: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的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关键。现实生活中,存在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由生父母承担的情况,如果继父母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即使生活在一起,也不宜认定他们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三)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不论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照料、教育和保护继子女,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就应认定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4 12: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华庄村民委员会 发表于 2021-2-24 10:27
华生余,1944年出生,现年77岁,为我镇华庄村9组村民。37岁单身的华生余与本村丧偶妇女翟粉所(带有一子一 ...

不看广告看疗效。不要说一套,做一套。说总比做要容易。打嘴炮,我肯定比你们打得好,然并卵!
就这个家庭,就这副样子。无论如何口吐莲花,我个人认为村官们应该是亏心的。
兴化政府现在对鳏寡老人的关爱力度并不小,我知道的是许多村都建立了关爱老人起居生活的团队,
政府出资帮助那些不擅于打理的老人整理住处,尽可能让他们生活在整洁的环境里,不知华庄村是否有这样的团队组建。
如果有,那这样的老人则应该被纳入关爱之内。
华生余本人的境遇是值得同情的。就算他与那老太太生活了多少年,抚养了她的子女。
如果说她的子女没能尽到赡养的义务,这只能证明做子女的为人有欠缺,也间接证明,他们并不认可华生余的存在。
但不管怎么说,这与华生余的五保并无实质性的因果关系。
以法说,他们没有做协议,他与老太也只是苟合,说难听点儿就算是姘头也不是侮辱他们。说好听点了,
他在学雷锋做好事也能牵强,这不是诡辩。因为解释权在他本人那儿,我们代表不了什么。他若说他当年是看老太
带孩子可怜,决定帮衬,有何不可?满满地正能量哈!老太如何回报,那是她是事,别说性,就是给命也是她的自由。
所以,不要诡辩。从道德层面来说,我们这样去试想:如果华生余不是在华庄,而是去了外地同样的境遇,他现在回来了,
他该不该上五保?为什么要纠结于他与那个老太太的生活经历呢?再着说,他这是明着的,若是暗着的,没人知道,
他该不该上五保?!
最重要的是我个人认为给他上五保,只是雪中送炭,绝非锦上添花。
多干些雪中送炭的事儿,少干些锦上添花的事儿才是王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5 15:1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无力反驳。中国奇迹,人类的福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6 08:0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要让老人,老有所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6 08:22: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直言不讳 发表于 2021-2-24 12:04
不看广告看疗效。不要说一套,做一套。说总比做要容易。打嘴炮,我肯定比你们打得好,然并卵!
就这个家 ...

有子有女,为何要上五保?你这话也说的搞笑,如果他子女不赡养,国家可以司法干预,他可以去告一个月子女给多少钱他。而不是他子女不给他赡养,就把责任丢给国家。那这样是不是可以所有人把父母都不管,最后都搞个五保低保让国家养着?五保是给那些无儿无女老无所依的孤寡老人,而不是给这种子女不给你钱你穷你有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6 11: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北落师门 发表于 2021-2-26 08:22
有子有女,为何要上五保?你这话也说的搞笑,如果他子女不赡养,国家可以司法干预,他可以去告一个月子女 ...

嗯,他只要与老太分开立马满足所有要求。。。。。这与房产过户假离婚就能满足是一样的。
正常的事非要以脑残的方式去达到目的,这也是够脑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6 23:57: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草芥子 发表于 2021-2-26 10:41
华生余有血缘上或法律上事实的子与女吗?

如果他对后来结婚的带过来的两个子女有过抚养,哪怕是供了吃喝,都是法律上形成的关系。如果是那两个子女已经成年独立后母亲嫁过来,就不需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7 06: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应该先追究子女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7 21:05: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愿天下民生安康,人民幸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18796737586|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网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12-5 10:31 , Processed in 0.082872 second(s), 30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