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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接纳未成年人住宿,警方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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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22: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近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旅馆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我市一家旅馆未按有关法律规定给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根据《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该局对该旅社作出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明确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旅馆住宿时,应当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旅馆业经营者接纳无前述人员陪同的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住宿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所在学校联系,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我们提醒旅馆业经营者,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莫因贪图经济利益而触犯相关法律。”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呼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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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6 22: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源:魏江  冯兆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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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07: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必须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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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09:2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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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10:5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这种无良商家应该罚得他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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